原标题:香港立法会前主席曾钰成:想挑战港区国安法者,应考虑清楚、好自为之
[环球网报道记者尹艳辉]港区国安法已正式生效,香港“星岛网”7月3日报道,香港立法会前主席曾钰成认为,港区国安中提到的四类犯罪行为大部分是有针对性的,他说,若提前一年出台,去年对立法会大楼的恶劣破坏行为未必会发生,因为破坏者要考虑可能被判终身监禁的代价。他还认为,警队现在执法迅速,加上刑责,想挑战港区国安法的人士应考虑清楚,好自为之。
港区国安法针对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和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四类犯罪行为。
以颠覆国家政权为例,曾钰成分析称,法律条文中的“严重干扰、阻挠、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机关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以及“攻击、破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的履职场所及其设施,致使其无法正常履行职务”两个行为,是针对对去年6月以来发生的情况。曾钰成称,在立法会会场上释放毒气,或者是排放厌恶型气体,致使会场无法继续被使用,既属于非法手段,也是严重干扰了立法会的运作,这些行为属于颠覆国家政权的第三项罪行。
去年7月1日,有人以非法手段攻击破坏香港立法会大楼,使立法会无法履行职务,曾钰成称,也符合港区国安法内订定的法律条文。他表示,颠覆国家政权罪严重的话,可以判终身监禁,如果比较轻微,也可判刑十年。
曾钰成表示,如果港区国安法提早一年出台,去年对立法会大楼的恶劣破坏行为未必一定会发生,因为破坏者要考虑其代价,可能被判终身监禁。
曾钰成还提到,7月1日,香港警方展示了有一面新设计的紫色警告旗,旗子上面警告示威者、群众集会人士所展示的标语、旗帜及所高呼的口号的目的在于分裂国家以及颠覆国家政权,便有可能会触犯港区国安法,可能会被拘捕及刑事诉讼。曾钰成觉得,现时警方执法相当迅速,称“那些想挑战国安法的人士应该考虑清楚,好自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