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如何理解“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沈春耀提到这三点
今天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介绍,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这个关键词,我理解至少包括三层含义:
第一,香港特别行政区本身要依法维护国家安全。这在全国人大的决定中,在刚通过的法律中都是非常明确的,这是一个宪制责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都要依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来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香港特别行政区本身很重要,也是负主要责任。
第二,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法律中明确“维护国家安全公署”这个机构。中央原有的几个机构和维护国家安全也有一定关系。因此第二层含义是一个地域性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但不限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本身。
第三,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国家安全事务,中央人民政府负有根本责任。什么是根本责任?是最高责任,最终责任,全面的责任。这一层面也超出了上述两个层面的含义,不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本身,也不是在那里。中央人民政府在北京,也就是国家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国家安全事务负有根本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