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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中院两人被举报违规接受宴请6个月后 处理结果公布

原标题:南昌市中院两人被举报违规接受宴请6个月后,处理结果公布

6月17日,廉洁南昌网发布了南昌市纪委近日通报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曾于去年11月被举报违规接受宴请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熊绪华、沈振峰赫然在列。

通报指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正科级审判员熊绪华、法警支队法警沈振峰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9年10月,熊绪华、沈振峰赴北京、厦门出差期间,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吴某、李某某宴请。2020年5月,熊绪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沈振峰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此前,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2019年11月报道了熊绪华、沈振峰两人被举报违规接受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利用公款宴请一事。记者从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已对相关情况开展调查,熊绪华、沈振峰两人当时已被停职检查。

2019年11月4日,厦门当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当代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公开举报:江西省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旅集团”)相关人员及代理律师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左玉茹、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伊向明利用公款宴请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熊绪华、法警沈振峰违反法律规定。

举报信称,2019年10月22日晚约18时45分至约22时25分期间(时长约3小时40分),左玉茹、伊向明、吴迟等在北京源宝聚酒楼(经核实,应为北京聚宝源酒楼)宴请法官熊绪华、法警沈振峰(一行七人),疑似席中饮酒。晚餐开具四张餐饮服务发票,金额共计3126元,开票手机15652945361,服务购买方为江旅集团。2019年10月24日中午12时左右,左玉茹、吴迟等在厦门环岛路邻家闽南菜(经核实,应为临家闽南菜)宴请法官熊绪华、法警沈振峰(一行六人),餐后开具购买方为江旅集团的餐饮服务发票(发票编号为02268531),开票金额933元。

举报信认为:“江旅集团为达到自身目的,利用公款违规宴请司法人员,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责任编辑:朱学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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