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猥亵女童案一审获刑五年
新京报讯(记者俞金旻靳晴)17日,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案在上海普陀区法院一审宣判,王振华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同案的周燕芬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上海普陀区法院通报称,16日,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案。庭审中,控辩双方分别出示了相关证据,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并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当庭作了最后陈述。17日,法院当庭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作出一审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4年
2019年7月3日,上海普陀警方通报称,王某某、周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警方刑事拘留。警方透露,王女士报警称,其女儿被朋友周燕芬从江苏带至上海,在一酒店房间遭王某某猥亵。
媒体此前报道,王某某系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2019年7月10日,王振华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批捕。
校对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