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李国庆“抢公章”不违法,律师称所盖文件并非均合法有效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陆一夫)在经过一个半月时间后,当当网创始人李国庆“抢公章”一事有了新进展。6月13日,据媒体报道,朝阳警方对李国庆“抢公章”一事已经结案,调查结果为李国庆方面没有违法行为。
而当当网其后向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作出回应,称当当已经提起行政复议。
事情回到今年4月26日,当日李国庆到当当网总部“抢”走公司多枚公章,其后当当网称这些公章已完全挂失,不过李国庆利用公章作出多项人事调整,包括董事俞渝负责当当公益基金,公司监事阚敏改任财务副总裁等。
4月30日,俞渝向全体员工发内部信,称李国庆去年起诉离婚,更多的是想得到当当股权,法院的审理还在进行当中。“而他为了私利,无视法律进程,肆意扰乱当当。从摔杯到抢章,他会持续演出闹剧,除了吃瓜,大家不必理会。”她强调,当当网没有召开过股东会,没有修改过章程,李国庆不是当当的管理层,公司早已经跟他结束劳动关系,“他用股东身份滋事,我们已经报案。”
然而警方却认为李国庆没有违法行为,这是否说明李国庆利用公章作出的人事调整也应生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向记者表示,警方认为李国庆在抢公章事件中不违法,可能是因为没有查到李国庆在抢公章的过程中存在打、砸、抢、夺等暴力行为,没有造成财物、人身等损失,也没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
他认为,对于公司内部治理及对公章的管理,属于公司内部自治范围,警方未对此予以干涉。“因此,警方认为李国庆没有违法,并不代表肯定李国庆对公司公章的有权持有并因此掌控公司,也不代表李国庆所盖公章声明均为合法有效。”
韩骁表示,如果当当一方已经向公安部门及工商部门申请注销公章,或者李国庆使用公章的行为违反当当内部公章使用管理规定,那么李国庆使用公章所盖文件也不能代表当当公司的对外意思表示。
至于当当网已经提起行政复议,韩骁认为,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也就是说有关机关在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之前,应确认李国庆在抢公章事件中不违法。“但如上所述,李国庆在抢公章事件中不违法并不代表李国庆有权以当当公司的名义行使公章,要看公章是否已被注销以及是否符合当当公司的公司章程及内部公章使用管理规定等规范。”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陆一夫编辑孙勇校对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