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黄石市阳新“五里湖”涉黑团伙四名漏网成员被判刑
5月29日,以柯某军(已判刑)为首的“五里湖”涉黑案的四名漏网成员欧阳某亮、张某泉、明某虎、邢某男一审宣判。
经审理查明,欧阳某亮等四人长期接受以柯某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管理和安排,多次参加组织活动。其中,欧阳某亮参加公共场所持械聚众斗殴两起,致三人轻伤,一人轻微伤,一人受伤;张某泉在公共场所持械聚众斗殴一起,致三人轻伤,一人轻微伤;明某虎在公共场所纠集多人随意殴打他人,实施寻衅滋事一起,致一人轻伤;邢某男在公共场所纠集多人随意殴打他人,实施寻衅滋事一起,致一人轻伤。
欧阳某亮等四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系该组织的一般参加者,其行为已分别构成了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欧阳某亮等四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判处;欧阳某亮、张某泉、明某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已赔偿受害人损失,可依法从轻处罚;邢某男在参与寻衅滋事案时未满十八周岁,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张某泉犯有前科,酌情从重处罚。据此,黄石市阳新法院一审依法判处欧阳某亮等四人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至一年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三万元至五万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