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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华劳模称号被撤销 犯了哪些事会被“收回荣誉”

原标题: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劳模称号被撤销,犯了哪些事会被“收回荣誉”?

对于隐瞒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或在获得荣誉后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影响恶劣的,经核实后按程序予以撤销。

近日,江苏省人社厅发布消息,撤销王振华“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从中央到各地纷纷出台措施,对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建立了“退出机制”。还有不少“候选劳模”,也因各种原因被刷了下来。

多地规定,“模范事迹严重失实”“被追刑责”等要撤销劳模称号

江苏省人社厅网站消息,5月29日江苏省人社厅发布公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决定,撤销王振华“全国劳动模范”称号,收回奖章、证书等,停止其因获得该荣誉而享有的有关待遇,并追缴其所获奖金等物质奖励。

这位王振华,过去担任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开报道,2019年7月1日,王振华因涉嫌猥亵9岁儿童,在上海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7月10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振华批准逮捕。

实际上,近年来,从地方到国家层面,对于“劳模”的荣誉已逐渐打破终身制,建立起了退出机制。1998年,武汉市发布《撤销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规定》,其中明确,受刑事处罚、主要模范事迹严重失实、非法离境等情形的,被授予劳动模范称号的人员应当撤销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武汉这个规定还明确,被授予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人员经市人民政府决定撤销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由原申报授予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单位收回荣誉证书、奖章等,上交市总工会;除已享受的一次性奖励(包括钱和物)外,不再继续享受晋升工资、增加离退休生活费、劳模补充养老保险金等优惠待遇。

2017年,南京市也出台了《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工作办法》,为“撤销荣誉称号和终止享受待遇”设立专章进行规范。这个办法规定了撤销荣誉称号的6种情形:以弄虚作假的手段获得劳模荣誉称号的;非法离境或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犯有严重错误受到党纪、政纪重处分的;道德品质败坏、腐化堕落,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其他违法、违纪、违反社会公德行为,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劳模纳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统一管理

2017年7月,据新华社发布的消息,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在当年就我国建立了党、国家、军队功勋簿等方面的问题向社会作出明确解释。新京报记者发现,自那时起,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国家科学技术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等也纳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

当年,由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共和国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办法》《“七一勋章”授予办法》《“八一勋章”授予办法》和《“友谊勋章”授予办法》经中共中央批准实施。

这些规定中明确,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的杰出人士。一般冠以“人民”等称谓,例如“人民英雄”“人民卫士”“人民科学家”“人民艺术家”“人民教育家”等。

同时,国家级表彰奖励主要有“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先进党组织”党内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国家科学技术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等。

在这一整套制度建立起来的时候,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的相关负责人就公开表示,功勋荣誉表彰是有“退出机制”的。

对在评选工作中有徇私舞弊、违纪违法行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于隐瞒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或者在获得荣誉后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影响恶劣的,经核实后按程序予以撤销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收回其证书及勋章、奖章、奖牌等,取消其获得的待遇。

新京报记者获悉,目前,这项退出机制已经发挥作用,即今年人社部决定撤销王振华“全国劳动模范”称号时所依据的《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所获荣誉撤销办法(试行)》。其中明确,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影响恶劣的,或者隐瞒情况、弄虚作假骗取功勋荣誉表彰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撤销其所获功勋荣誉表彰奖励。

地方推选的“候选”全国劳模,有时也会被“刷下来”

除了“收回荣誉”外,新京报记者发现,地方推选的“候选”全国劳模,也常因各种原因而被刷下来的情况。

2015年,中央便对从地方上推选出来的2000多名劳模和900多名先进工作者进行了5天的公示。在这近3000人的名单中,从“候选”到最终确定荣誉称号的获得者,其中就有人被刷掉。

据人民日报公开报道,包括时任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党委书记、总工程师李怀民、时任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陈华元在内的18人,最终没有获得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这些人为什么被刷了下来?其实,有时也并不是因为这些人本身有什么“劣迹”。据人民日报报道,2015年这一届评选,明确了向一线劳动者倾斜,这是为了避免对劳模都是“领导当选”的舆论微词。人民日报当时报道说“被刷下去的18人名单,有17个人都是某公司的总裁、总经理。”

此外,按照评选的有关规定,凡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规定等情况的;违反工商、税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用工等方面规定的企业负责人;伪造身份、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都不能授予劳模称号。2010年以来,又明确,有违反企业用工规定,无故拖欠职工工资,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问题的企业,其负责人不能授予劳模称号。

责任编辑:张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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