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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连增、孙雨飞代表: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组合拳"

原标题:王连增、孙雨飞代表: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组合拳"

正义网北京5月23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史兆琨)“我关注的是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重大金融风险有效防控’。与一般的经济犯罪相比较,金融犯罪案件呈现出犯罪手段专业化、智能化、隐蔽化和迷惑性强等特点,查处难度较大。”5月22日,全国人大代表、华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连增告诉记者。

王连增、孙雨飞代表: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全国人大代表、华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连增(资料图)

过去一年,王连增代表在走访、调研过程中发现,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不断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力度,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同时,坚持依法惩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充分运用各种法律手段,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的损失。

“希望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加强对金融犯罪发案原因的分析研判,注重发现案件中暴露出的执法司法工作中的问题和漏洞,积极提出堵塞漏洞、建章立制的检察建议,共同筑牢防范金融风险的法网。同时,进一步研究完善追赃挽损相关的制度机制,协助并监督有关部门不断加大追赃挽损力度,促进金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王连增代表建议。

王连增、孙雨飞代表: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全国人大代表、大庆油田第四采油厂第一油矿北三采油队采油地质工孙雨飞(资料图)

全国人大代表、大庆油田第四采油厂第一油矿北三采油队采油地质工孙雨飞也就这个问题,向检察机关提出建议。一方面,检察机关要紧紧依靠自身的职能定位和基本职能,在倡导合法交易和保护金融自由的同时,依法惩治复杂多变的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严重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积极投入金融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为金融安全提供检察保障。另一方面,在注重内部挖潜的同时,要善于借助“外脑”,探索建立与金融监管部门互派挂职干部、组建经济金融检察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健全专家辅助办案制度,为金融检察工作提供“外脑”支持。

除此之外,孙雨飞代表还建议,有关部门应尽快结合新形势下的新要求,修改完善刑法中有关集资诈骗罪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相关条款,在政府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下,建立民间融资风险基金,进一步完善民间借贷法律法规。同时,还要进一步压实属地监管职责。检察机关应积极与相关行业协会、监管部门等进行相应协作,实现检察司法办案与金融监管政策导向的有机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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