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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海军委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给检察官提出了更高要求

原标题:马海军委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给检察官提出了更高要求

马海军委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给检察官提出了更高要求

全国政协委员、青海恩泽律师事务所主任马海军(资料图)

正义网北京5月23日电(记者刘亚)“从2016年11月开始前期试点到中期陆续铺开,再到2018年10月26日最终入法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成了从试点试行到全面推行的转变,如今已经成为我国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制度。”全国政协委员、青海恩泽律师事务所主任马海军5月23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给检察官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检察官具有“铁一般的过硬本领”。

在马海军委员看来,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是制度适用的重要一环,尤其要求检察官有精准量刑能力。根据“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人民检察院刑诉规则,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检察院一般应当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对新类型、不常见犯罪案件,量刑情节复杂的重罪案件等,也可以提出幅度刑量刑建议。

“但在实践中,有些地方基层检察院经常给出一些幅度刑建议,导致当事人和律师存有疑虑和困惑。”马海军委员表示,在今后的实践中,建议检察院严格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

“同时,在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时,要严格证明标准,进一步规范程序。即使是程序上从简,最后办理完的案子也要真正‘立得住’。这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的根本。”马海军委员说。另外,在保障当事人权益方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强调真实性和自愿性。

根据刑诉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值班律师制度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重要的配套。“这种制度的良好运行离不开值班律师的参与。因此,建议进一步保证值班律师参与度,充分保障值班律师阅卷、会见等相关权益。”马海军委员最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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