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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细花代表:在醉酒型危险驾驶犯罪中推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原标题:黄细花代表:在醉酒型危险驾驶犯罪中推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黄细花代表:在醉酒型危险驾驶犯罪中推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黄细花(资料图)

正义网北京5月20日电(记者刘亚)醉驾入刑作为交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近年来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有数据显示,危险驾驶案件一跃超过盗窃案件,成为全国刑事案件数量排名第一的案件类型。

为何醉驾入刑多年,该类案件数量不降反升?“除了机动车辆数量增加和公安机关加大执法力度因素之外,还要考虑是不是现行标准下刑法治理醉驾的效果有限。”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黄细花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应提高醉驾的酒精含量标准,统一醉驾案件量刑标准,积极推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

在黄细花代表看来,醉驾入刑在经历了8年的司法实践后,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产生了深刻影响,人们的社会交往习惯也发生了一定变化。但是,减少醉驾行为不能仅仅寄希望于刑罚的威慑与阻吓,司法实践也证明,这种手段有一定的局限性,与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尚有一定差距。

对此,黄细花代表建议提高醉驾的血液酒精含量标准,以惩罚力度相对较小的行政处罚来惩治情节轻微、危害性较小的醉驾酒驾行为,扩大行政处罚适用范围。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作为轻微刑事犯罪,应当在量刑上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在确定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充分体现从宽,确保罪、责、刑相适宜。统一量刑标准,也能避免出现选择性执法,实现同罪同罚,保证普遍的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

“值得注意的是,醉酒型危险驾驶犯罪作为一种轻微犯罪行为,非常适合推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可以在各地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增设检察室和速裁法庭,快速办理该类案件,构建一站式、全要素、即时性的执法新模式。”黄细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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