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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集中整治12个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

原标题:中卫:集中整治12个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

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中卫市纪委监委出台《中卫市深化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方案》,进一步聚焦教育、医疗卫生、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市场监管、民政、人社、住建、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窗口服务12个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督促各有关部门切实担起主体责任,持续深入整治各领域“微腐败”,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困难解决在群众身边,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为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市纪委监委制定了7条工作措施。即:周密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具体指导,责任部门(单位)紧盯目标任务、整治重点,研究具体措施,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深入自查自纠。按照“一领域一专项、一地域一方案”的原则,分门别类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限要求,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坚持开门整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广开言路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公布整治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果;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也集中公布整治成果,扩大群众知晓面。强化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下发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单位)立行立改。严肃执纪问责。对突出问题逐件分类建立台账,逐个跟踪问效,每月对账销号;加大直查直办力度,对各种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直查直办;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作为、慢作为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持续通报曝光。对各类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有力震慑。建立长效机制。各责任县(区)、部门(单位)将认真分析研究各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查找不足,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积极堵塞漏洞;及时归纳提炼集中整治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出台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巩固深化集中整治成果。

此次集中整治将与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在集中整治过程中,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导,班子成员切实抓好分管领域集中整治任务,各级领导干部主动认领任务,带头抓好集中整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采取调研督导、监督检查、约谈提醒、查处问责等方式,督促各县(区)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当好整治工作的“指挥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主体责任落细落实落具体,确保整治实效。(中卫市纪委监委马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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