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宁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近日,西宁市委办公室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决定5月至10月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为期6个月的“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
警示教育的对象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以及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重点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发生系列违纪违法案件或领导班子成员因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处的单位干部职工;违纪违法案件多发频发的地方或领域、行业、系统的干部职工。
警示教育期间,将组织开展七项活动:一是集中开展“三条例两准则一法一规定”学讲活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一次《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监察法》《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专题学习活动。二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运用《近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部分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录》《以案释纪手册》中的典型案例、组织观看《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例剖析》《贪欲之害》《护航脱贫攻坚—青海省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等警示教育片和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三是开展廉政谈话。采取提醒谈话和谈话函询等方式分层分类开展廉政谈话,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抓早抓小,防患未然,早提醒、早纠正。四是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围绕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领域的重大风险,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建立全面的“问题清单”、精准的“落实清单”、明确的“责任清单”,有效的“整改清单”,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五是规范处分决定宣布。各级纪委监委将处分决定宣布和深化警示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宣布处分决定的严肃性。处分决定宣布时应根据不同情形确定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参会人员范围。六是强化通报曝光力度。各级纪委监委将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及时发布重要违纪违法审查调查信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对查处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等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定期通报曝光,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七是丰富廉洁文化活动。通过举办党纪法规知识测试,廉洁文艺演出、廉洁文化影视作品展播、廉政文化“六加四”等形式,不断增强廉洁教育的吸引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