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要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
如果你是信访人,长时间信访却得不到任何回复,会是什么心情?5月14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检察机关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发布会上的发问,令人深省。
“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检察机关建立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2019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全国两会上就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向全国人民作出了庄严承诺。
如今,一年多过去了。这项制度落实得如何?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如何继续推进?发布会现场,就这些问题,陈国庆与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宇、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厅长徐向春一一解答。
群众信访件都做到了“应回尽回”
发布会现场,有记者提问,说起信访工作,这不是国家信访局的事儿吗?检察机关为什么要大力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呢?
“办理人民群众信访,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检察机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靠群众开展法律监督的重要途径。人民群众不服司法机关作出的决定、裁判,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诉信访。”陈国庆说,有的信访当事人为了能得到检察机关的回复,甚至会附上回信的邮资。
将心比心,为了真正解决信访当事人的实际问题,检察机关明确提出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承诺已经作出,如何践行承诺成为全国检察机关面临的共同问题。
“检察机关面临大量的人民群众信访,要做到‘件件有回复’确实是很大的挑战。”陈国庆坦言,检察机关每年接收群众信访100万件左右,要实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确是非常难,为此最高检采取了一系列改革举措。
——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群众信访件件审查、办理和答复机制,案件质量保障机制和办理答复监督机制,采取月通报、常态化调研督导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到位。
——加强工作力量,以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推进办案组改革,实行全员办信,充实工作力量。
——加强信息化建设,上线运行全国检察机关网上信访信息系统2.0,通过该系统,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可以对受理的每一件信访、每一个办理环节的录入、流转、跟踪督办和查询、反馈,实现全流程监控。
——缩短信件转运,很多群众的信访件都寄到了最高检东华门办公区,但负责受理控告申诉工作的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在石景山区办公区。从2019年开始,信件从“东区”转运“西区”的频次由以往“2周1次”改为现在的“1天2次”,保证群众来信能够得到及时处理。
在最高检的带动下,各地检察机关也结合本地工作实际,不断创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举措。
浙江检察机关推行“最多跑一次”“信访代办制”等方便群众信访制度,为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提速”;河南检察机关成立群众来信处理、网络信访处理、群众信访督办“三个中心”,负责群众来信的受理、分流、回复和督办工作;北京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接诉即办”及查询反馈工作机制,让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江苏检察机关依托“苏检e访通”,开展网上巡查,对录入的每件信访事项审查办理及回复情况进行倒查,随时掌握动态等。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一年多来,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2019年3月至2020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收到群众信访971400件,均做到7日内“应回尽回”“能回尽回”;先后有139934件符合检察机关受理条件的案件满3个月答复期,答复办理结果或进展的有138967件,答复率为99.3%。
大检察官带头接访,化解“天下第一难”
都说信访工作是“天下第一难”,检察机关办理信访申诉案件同样也是“老大难”。如何化解“老大难”?最高检要求大检察官们要带头接访。
2019年12月,张军在重庆调研期间就接访了一起复杂的行政申诉案件。
申诉人是一家民营企业的负责人,他的企业在一次安装调试工程项目时,因项目各方均没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致使他企业的一名员工工伤事故死亡。申诉人在近三年时间里经过行政复议、三次结果一致的诉讼,仍对自己企业应当承担的责任认为处理不公,于是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要求纠正法院不当裁判。
张军耐心倾听了申诉人的诉求,站在民营企业长远发展的立场,暖心地就申诉人的最大利益深入浅出地说法理、谈情理、讲道理,肯定申诉人涉案行为中积极、适当的方面,同情其申诉可能有理的方面,分析案件处理总体是否依法、妥当,认真向其解读司法政策。
情与法的交融,坦率地交流,让申诉人彻底打开了“心结”,表示案件到此为止,不再上访。
“党中央对领导干部亲自接访和带案下访工作非常重视,检察机关对于检察长、副检察长、专职委员等领导干部的接访都是有明确要求的。”贾宇告诉记者,大检察官接访带动推进了各级检察长的接访工作,帮助化解了一些复杂疑难问题,效果是明显的,人民群众也很高兴,自己的诉求得到了重视。
据统计,2019年全国各省级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一共接待群众来访656件,同比上升了14.7%,这些案件中有166件在短时间内得到有效化解,这其中省级检察院的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接访占到38件,是2018年的2倍。
不仅要“案结事了”,更要“人和”“政和”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要求检察机关认真对待人民群众的每一件诉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但是,如果检察机关在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后,当事人仍然不满意,又该怎么办呢?
“现实中也的确存在这种情况。有时候,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并对信访人进行回复,但信访人会对检察机关没有支持他的申诉不满意。”徐向春告诉记者,针对这种情况,检察机关主要开展两方面工作,一是释法说理,二是举行公开听证。
最高检提出要求,办理申诉案件一定要把释法说理做到位,坚决杜绝不说理的一句话的简单答复。记者了解到,为此,最高检还专门印发一个答复模板,要求向信访当事人的答复必须有释法说理的主要内容。
“如果释法说理后,信访当事人还是不满意,可以视情举行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新闻媒体等各界人士一起摆事实、讲道理。”徐向春说,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开展公开听证1257场,其中,最高检开展8场,现场进行答疑解惑、释法说理,最终实现案结事了。
作为人民群众和检察机关之间的“连心桥”,公开听证使检察机关有效化解了一批重大复杂案件。
77岁的江苏申诉人高某长达16年的“心结”就是通过公开听证得到了化解。
因女儿被害一案,高某在2019年3月向最高检写信申诉。在了解所有案情后,最高检决定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共同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场释法理,说情理。最终,在四级检察机关联合公开听证下,高某认可了检察机关的办理结果。听证结束后,老泪纵横的高某向在场的所有检察官深深鞠了一躬。
“一年来,通过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我们有效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这仅仅是开篇,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永远在路上,最终我们要通过这项工作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政和’。”陈国庆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持续提升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能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权益在司法办案当中能够得到公平对待,利益能得到有效维护。
(正义网北京5月1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