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连市旅顺口区:正负面清单为公职人员服务企业亮起“红绿灯”
来源:大连市纪委监委
“现在确实‘门好进’‘脸好看’了,可是有时还是‘事难办’,一点小事都要上级批准,开会研究。”这是某企业负责人在和大连市旅顺口区纪委工作人员交流时说的一句话。
“到企业来办事,到饭点了还没办完,我能不能在企业食堂吃个工作餐,下午接着办?”这是某业务局工作人员发出的疑问。
当前有些公职人员在与企业交往过程中把握不好“度”,有的没有戒备,存在收受企业纪念品的行为;有的瞻前顾后,与企业交往缩手缩脚;有的干脆“敬而远之”,对企业的正当要求躲着走、绕道走,出现了“办事难”“办事慢”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大连市旅顺口区出台了《旅顺口区公职人员服务企业行为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厘清公职人员与企业交往界限,对公职人员服务企业行为提出更严格要求,提高公职人员服务企业意识,提升政府服务企业水平,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意见》以公职人员服务企业正、负面清单为核心内容,对公职人员服务企业过程中的一些细节问题作了明确要求。正面清单以鼓励公职人员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为主线,提出了公职人员“十要”。如,公职人员上门服务企业或开展调研、确因工作原因出现误餐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参照员工标准在企业食堂就餐,并向企业交纳相应标准伙食费;协助企业到外地开展公务活动的,可与企业同时出行、就餐,但要严格执行公务出差有关规定等。《意见》的出台,为公职人员进一步做好服务企业工作提供了“不违规、可操作、有实效”的方法,对公职人员如何做到“亲”而又“清”提供了明确导向。负面清单以党纪法规为底线原则,要求公职人员服务企业过程中,要清正廉洁、坦荡真诚,严格执行“十不准”。比如,不准在市场准入、证照办理、项目审批等环节人为设置障碍,额外增设前置审批条件;不准以推荐中介机构、低价产品、低价工程等任何理由说情打招呼,干预和插手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等。通过对公职人员行为更严格的约束,督促为企业提供更高效、更廉洁的服务。
《意见》出台后,服务企业一线的工作人员纷纷表示:“以前总是有这样那样的顾虑,现在按照清单做,再也不怕碰红线、犯错误了。”一些企业负责人也表示:“正负面清单消除了困扰企业的一些难点、痛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少了,旅顺的投资创业环境更好了。”
“我们就是要通过公职人员服务企业正、负面清单,鼓励公职人员服务企业既依法依规又真诚热情,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新型政商关系。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亲商富商结对子解难题’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督促各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履责到位,不断优化旅顺的营商环境。”旅顺口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