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休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促进执纪能力提升
“立案决定书格式不正确、文书制作不规范,纪律处分执行情况报告未填写完整……”休宁县纪委监委审理室的工作人员正在对案件质量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梳理。
近期,休宁县纪委监委对2019年度结案的174个案件开展了案件质量交叉评查,着力提升全县纪检监察组织执纪审查能力,规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程序。
县纪委监委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以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导为向,按照省市纪委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方案和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按照先自查、后评查的方式分步开展。
在自查阶段,全县各纪检监察组织对各自2019年度结案案件,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办案的各项规范和要求,逐案开展自查。自查完成后,县纪委监委召集全县乡镇纪委书记和从事纪检监察业务的人员,从基础材料、程序手续、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处分执行五个方面进行“交叉互查”,对发现的问题情况逐一登记,并提出整改建议。通过“交叉互查”共发现共性问题13个、个性问题85个。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将对发现的问题分类进行梳理,并反馈至案件承办部门,要求其限期整改。
“我们将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二十四字方针’为遵循,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办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县纪检监察组织办案质量,着力构建‘铁案工程’。”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黄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