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六项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来源: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安排部署,及时传达学习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措施,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切实做好经济社会发展中市场监管各项工作。
一是加大防疫用品等质量安全监管。围绕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加大对日用消费品、重点工业品、危险化学品,特别是防疫物资、药品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压实防疫用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截至4月29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89起,查扣假冒伪劣口罩17.43万只、其它防护用品410件,罚没款323.86万元,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起。
二是切实抓好食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开展学校食品、网络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监管行动,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餐饮单位、商场超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力度,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截至4月29日,监督检查各类食堂3234家次,对全区复课的308所学食堂餐饮食品快速检测2609批次,完成监督抽检送样120批次。
三是深入整顿和规范认证市场。针对出口防疫用品涉及的认证领域不规范现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促认证机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在自愿性认证领域开展“双随机”抽查,严厉打击伪造、冒用、买卖和转让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目前,全区共有口罩生产企业16家,开工生产的11家,其中医用口罩生产企业2家;民用防护服生产企业9家,开工生产的2家。已指导3家有意愿申请认证的企业选择合法合规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四是加强防疫物资和重点民生商品价格监管。重点针对口罩、防护服、呼吸机、熔喷布、原料药等防疫物资生产领域和粮油菜肉蛋奶等重点民生商品开展专项价格监督检查,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截至4月29日,全区立案调查未明码标价、哄抬价格销售口罩案件303起,对180家价格违法违规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五是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扶持力度。组织对全区中小微企业和部分个体工商户开展一次全面摸底调研,深入了解企业在复工复产复市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更加精准有效的帮扶措施,最大限度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截至4月29日,全区共办理企业变更登记7774户,新设立企业6727户、个体工商户1714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62户;办理动产抵押登记286份,帮助企业融资达148.1亿元;为2524家企业累计减免各类检验费用631.24万元。
六是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加强正面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厅门户网站等载体,及时准确发布市场监管各项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信息和权威信息。截至目前,编发各类信息简报98期,被新华网、宁夏电视台、《宁夏日报》《共产党人》杂志等新闻媒体报道18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