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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在全面履职中深化监察专责

原标题:通州:在全面履职中深化监察专责

来源:北京市纪委监委网站

清风疾劲处,日夜柳色新。自2017年4月至2020年4月,通州区监察委员会走过第三个年头。从最初的试点先行,到磨合探索,再到步步深入,通州区蹄疾步稳抓牢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任务落实,诠释改革制度优势,促进区域治理效能提质增效。

区监委成立后,与区纪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仅2019年就向市纪委监委书面请示汇报工作380余次,向区委汇报重点事项50余次。抓牢监督第一职责,聚焦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去年共开展各类监督4277次,推动城市副中心建设廉洁高效。

为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区纪委监委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把依法开展监察监督与加强纪律监督贯通起来,纪法双施双守,实现“1+1>2”的改革效应。同时,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三年来,共处置问题线索3597件,立案654件,其中监委立案54件,留置30人,持续净化城市副中心政治生态。

2.8万余人,这是区监委成立后精准核定的全区六类监察对象数量。面对如此庞大的群体,如何实现监察全覆盖?区监委依托信息化平台,建立“一人一档”的监察对象系统,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打通监察全覆盖的“最后一公里”,在明确乡镇监察办和街道监察组职责的同时,构建起区-街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村(社区)纪检委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监察干事“三位一体”的基层监督体系,靶向监督基层权力“微腐败”,从“有形覆盖”迈入“有效覆盖”。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依托全覆盖的监督体系,村级监察干事在基层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得以凸显,这是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有力印证。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要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郑宇表示,要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聚焦主责主业,履行工作职责,有效发挥监督调查处置职能,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实现北京城市副中心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文/吴倩责编/黄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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