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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医务人员为抢救患者生命而出现的问题,酌情予以免责

原标题:黑龙江:医务人员为抢救患者生命而出现的问题,酌情予以免责

黑龙江:医务人员为抢救患者生命而出现的问题,酌情予以免责

黑龙江日报客户端图

黑龙江日报客户端4月24日消息。当前,黑龙江省正在全面排查院感隐患,全力加强院感防控,防止交叉感染,要求二级以上医院住院患者入院前都要进行核酸检测,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满足群众正常诊疗需求,特别是对于需要抢救的急重症患者或孕产妇怎么办?24日,在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第四十九场新闻发布会上,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二级调研员赵昱辉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回答。

赵昱辉表示,为在防控疫情同时满足群众正常就医需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命至上”指示,我省针对抓好防疫同时做好正常诊疗的要求,提出以下意见:

统筹疫情防控与正常诊疗关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医疗机构开展正常诊疗活动和抓好疫情防控是常态化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有清醒的认识,要深入贯彻落实“生命至上”的工作要求,明确救治患者是医疗机构的天职,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随意停诊、停科,严禁拒诊。

大力倡导网上预约诊疗。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实施非急诊预约挂号,推行分级诊疗、远程医疗和网上诊疗,坚持预约优先,加大宣传引导,鼓励患者分时段预约、错峰就医,或在线问诊、就医、开方、付费,药物快递到家。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要让广大群众知晓相关政策。

维护门(急)诊就医秩序。医疗机构要优化就医流程,科学分流、分散安置就医等待患者,有序组织患者就诊。坚持“一医一患一诊室”要求,做好接诊前后医患手消和诊室环境定期通风消毒。

做好接诊医护防护。医疗机构要储备充足的防护用品,加强医务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指导和督促其坚持标准防护,对于特殊科室(呼吸、口腔、眼科、耳鼻喉、腔镜等)开展风险等级高的诊疗和操作时,实施额外防护。

加强急诊急救患者收治。各级医疗机构要根据职责定位,落实首诊负责制要求,对于就诊的急、危、重症患者不推诿、不拒收,坚持生命至上原则,在科学论证、充分做好防控防护基础上,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抢救生命。

落实特殊患者诊治措施。医疗机构要对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慢性病患者长期用药实行长处方管理制度,恶性肿瘤、血液病、肾病透析等特殊疾病门诊治疗患者及终末期定期住院治疗患者,凭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直接收治入院。

继续大力提升医疗机构核酸检测能力。各级医疗机构尤其是三级以上及县域医疗机构,要大力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加快实现院内检测。同时,落实核酸检测结果互认要求,满足医疗机构门诊、住院及其他人群健康需求。

推行免责条款。对于遵循诊疗规范、落实疫情期间诊疗活动各项要求、严格执行诊疗流程、科学组织诊疗行为、正常穿戴防护用品,因其他客观因素造成感染的医务人员,落实容错机制,不予追究责任,尤其是对急诊急救和孕产妇分娩救治中为抢救患者生命,来不及完善各种检查而出现的问题予以免责。

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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