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同:“四到位”推动巡察整改见实效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为充分运用巡察成果,更好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大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四到位”推动反馈问题整改,做深做细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2019年以来推动整改反馈问题1371个,制定完善相关制度882项。
反馈到位。坚持整改从反馈开始,实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组成员,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班子成员亲自带队反馈机制,增强了巡察工作的权威性。实行“两反馈四通报”制度,巡察结束后,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相关情况,以适当形式分别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社会公众通报巡察情况。
移交到位。及时将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移交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将问题线索材料移交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有效推动监督责任落实。2019年移交的第四轮、第五轮、第六轮巡察问题线索,目前已办结27件、核查处理47人次。
督查到位。实行“三方台账”制度,被巡察党组织、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根据工作职责,分别建立巡察整改管理台账,作为巡察整改、问题线索办理和督查督办依据。市纪委监委联系被巡察单位的监督检查室派人参加巡察反馈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被巡察单位的问题整改进行指导督导,对整改完成情况审核把关,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市委巡察办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对一些重要问题和事项向有关单位发函督办,要求限期办理并报告结果。
衔接到位。制定出台《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工作机制》,建立边巡边改协同配合、问题线索移交处置、整改监督衔接等10项协作工作机制,明确反馈、移交、问责等各环节之间的有效衔接,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在整改落实情况汇总分析、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处置等各个环节形成无缝衔接的“接力棒”,实现巡察整改闭环管理,推动巡察整改见实效。(大同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