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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印发通知 集中财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

原标题:我省印发通知集中财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

近日,我省印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2020年财政支出预算管控清单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对2020年财政支出预算建立管控清单。同时,我省还制定了《2020年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管控清单》,进一步压减一般支出、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我省在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财政支出的各项禁止性规定的基础上,对能“缓一缓”的事坚决禁止,并推出“加强版”的财政支出“负面清单”,在《省级清单》中提出了更加严格的8项禁止类支出事项,要求不出台新增津贴补贴和奖金政策、不新建办公用房和场馆、不新购公务用车、不新增编制外用人和办公用房租赁支出,除国家硬性要求或保运转必要支出外,一律不安排节会庆典、设备购置、规划编制经费。

同时,根据《通知》要求,在今年编制年初预算已对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压减18%,公用经费压减15%,办公用房维修压减20%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公用经费性质的非重点、非刚性支出控制和压缩力度。其中,明确提出全年因公出国经费、公务接待费压缩60%,会议费、培训费、国内差旅费压缩5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维修费压缩40%,印刷费、办公用品购置费压缩30%,水电费压缩15%,预算执行中一律不追加新的支出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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