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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设置发热门诊医疗机构严禁收治发热患者

原标题:未设置发热门诊医疗机构严禁收治发热患者

本报4月19日讯(记者赵汶)近日,海南省卫健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我省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防控和救治能力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门急诊预检分诊管理,完善发热门诊设置管理,加强医疗机构实验室检测管理等,进一步巩固当前防疫成果。

《通知》要求,加强门急诊预检分诊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就诊患者的分诊分流工作。在门急诊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并指派具有专业能力和经验的医师参与预检分诊工作。对全部就诊患者要查看健康码、测量体温,要求佩戴口罩,重点询问是否存在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典型症状体征及新冠肺炎相关密接史、流行病学史,确保不漏一人。对发热患者及高度怀疑新冠肺炎患者要规范转移到发热门诊就诊。

《通知》指出,要完善发热门诊设置管理。各市县卫生健康委要加强本辖区内发热门诊建设,完善发热门诊设施,规范流程和感控管,及时向社会公布发热门诊信息,各市县疾控机构要加强对发热门诊的日常巡查指导。发热门诊所有人员均应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做好相关防护。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要做好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管理、隔离及转入定点医院等工作,并按要求进行发热门诊登记、信息上报等。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严禁收治发热患者,对就诊的发热患者要引导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信息追踪工作。

《通知》明确,要加强医疗机构实验室检测管理;加大感染防控和医务人员防护力度;利用信息技术做好分时段预约和诊疗服务。各医疗机构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医疗”等信息技术手段,开展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和预约治疗,做好互联网诊疗咨询工作,有效减少人群现场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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