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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演员酬金不超制作成本40%,亦需关注剧组生存状况

原标题:演员酬金不超制作成本40%,亦需关注剧组生存状况

在疫情期间体现对行业的关心,还应该多关注剧组的生存状况,有可能的话,多想方设法帮助剧组改善拍摄条件,非常时期,行业从业者也需要这样的鼓励。

每集制作成本控制在400万元人民币以内,摄制人员酬劳同步降低30%,编剧、导演、男一号、女一号的酬金,都不得超过制作成本的10%,全体演员酬金不得超过制作成本的40%。这是日前一份名为《关于厉行节约,共克时艰,规范行业秩序的倡议书》提出的倡议,发布方为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首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协会。

媒体:演员酬金不超制作成本40%,亦需关注剧组生存状况

有关影视剧主创的限酬话题,这几年被频繁提及。其中,2017年9月由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等四家单位联合发布的《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被认为是最具约束力,也被形象地称为“限酬令”,其核心要点之一便是“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当年“限酬令”的发布方之一,也有现在这份《倡议书》的发布者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

所以,如果有人对这份《倡议书》的内容看上去觉得眼熟,那不奇怪。在2017年“限酬令”刚发布时,虽然收到好评,但也有人指出,行业组织的约束力和执行力有待考验,电视剧的市场太大,很难一刀切做到“每剧必管”。当年的“限酬令”的确给行业带来了震荡,明星片酬有了明显下降,但是否完全达到了“限酬令”规定的标准,还未可知。

“限酬令”的目的,是把少数演员畸高的片酬降下来,不是限制整个行业的活力,作为创意产业的组成,电视剧制作本身的灵活性需要一定的腾挪空间,高片酬不能保证拍出高质量的作品。同样,低片酬也不意味着剧作质量能整体提升——片酬高低与作品质量有相对关系,没有绝对关系。相信“限酬令”发布后的这两三年,各剧组都已经找到了自己的“调和方式”。追求各方利益的最大化,“限酬令”更多时候成为一个参考而非执行标准。

当下的疫情对影视行业也造成了极大影响,经过漫长的等待,眼下一些剧组已经在艰难的条件下复工。在这个时间点提出“厉行节约,共克时艰”是值得肯定的,但如果“限酬”没法解决行业难题,那么现在这份《倡议书》的发布,恐怕效果难评价。

演员被剧组选择,剧作被平台选择,平台被观众选择,这是一个标准的市场化结构。在这个结构中,演员片酬几何,也很大程度上是市场行为。的确有部分演员的片酬高得离谱,但对于整个庞大的演员群体来说,大多数还是拿着合理的片酬工作的。至于片酬多少才是“合理”?这受剧作拍摄成本、销售价格等各方因素影响,并不能给出一个准确的数字。“限酬令”和《倡议书》都给出了准确数字,可以理解为“不得已而为之”。如果市场已经形成了合理的秩序,演员酬金回到了合适的位置,不妨多思考如何改善作品质量,高质量的作品必然带来丰厚的市场回报,如此才能形成良性循环。

这次疫情,就成为剧组被迫不得不接受的一次“市场调节”。不少演员失业无片可拍,不少剧组资金链断裂半途而废。这个时节能开工拍摄的,多是有实力、有希望、有买家的剧组,他们共同的目标,无非也是将作品完整地制作出来,追求一个好的结果。为了实现好的结果,剧组自然会在投资、酬金、制作成本等方面进行新的考虑与打算,这也是前文所说“剧组要有灵活的自我调节空间”,我们经常可以在社交媒体上看到演员自降片酬、甚至自掏腰包参与投资的新闻,这也可以视为剧组的“自我调节”。

《倡议书》的发布,目的与愿望都是好的,但要在疫情期间体现对行业的关心,还应该多关注剧组的生存状况,有可能的话,多想方设法帮助剧组改善拍摄条件,非常时期,行业从业者也需要这样的鼓励。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韩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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