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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解读《市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

原标题:市司法局解读《市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

近日,《市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正式印发,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市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的重点

全力服务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超大城市治理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首都安全稳定,以及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立法项目。

二、市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总体安排

市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共安排立法项目45项,分为2类:一是力争完成项目共21项,包括地方性法规草案11项、政府规章10项;二是适时提出项目共24项,包括地方性法规草案14项、政府规章10项。

三、市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主要内容

市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中的立法项目主要涉及6个方面:

一是,为全力服务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草案、中医药条例草案,开展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草案的立项论证工作。

二是,为优化提升首都功能,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志愿服务促进条例修订草案,开展测绘条例修订草案、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草案的立项论证工作。

三是,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制定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规定,开展单用途预付卡消费条例草案、大数据条例草案、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修订草案的立项论证工作。

四是,为提高超大城市治理水平,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管理条例草案、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制定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修订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开展禁毒条例草案、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和修订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的立项论证工作。

五是,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拟开展住房租赁条例草案、标准化办法、供水管理办法、修订教育督导规定、修订关于城市公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规定的立项论证工作。

六是,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拟制定行政执法协调和监督办法,开展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立项论证工作。

四、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和建议采纳情况

市司法局于2019年9月至10月,通过信函、网络公告等方式向在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立法专家委员定向征集和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了2020年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共收到7项建议。对征集到的立法项目建议,市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北京市实施〈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若干规定》的规定进行了认真研究,具体采纳情况如下:

一是,2项建议已采纳,相关项目已列入市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如修订《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公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规定》、废止《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二是,4项建议所提事项在现行立法和规范性文件中已有相关规定,通过加强执法工作予以解决,如制定科技创新促进立法、市场监管立法、接诉即办工作立法、浅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等。

三是,1项建议所提事项制定政府规章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尚不充分,立法条件尚不成熟,故未将相关项目列入立法工作计划,有关内容将在相关工作中研究参考,如制定反浪费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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