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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为全省复工复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原标题:省高院为全省复工复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4月10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司法保障的通知》,要求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在加强刑事审判上,《通知》强调,要依法严惩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对于疫情防控期间超出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疫情防控产品、商品,或因疫情防控需要,为赶工期导致产品标注不符合相关规定,生产销售的产品经鉴定符合国家相关卫生、质量标准,未造成实质危害的,综合认定行为性质,依法妥善处理。民商事审判中,要深入细致开展涉疫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以协商为主、调解优先,尽可能引导当事人通过和解共渡难关,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要积极发挥府院协调机制作用,充分挖掘、释放有关企业在保障疫情防控、民生所需物资方面的产能,实现企业复工复产,积极维护具有拯救价值困境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为企业进一步重整再生打下基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为妥善化解行政争议,《通知》明确,依法支持和保障行政机关实施疫情防控的政策规定、支持服务企业抗疫情稳发展的工作举措、针对疫情防控采取的行政处罚及强制措施。妥善审理涉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等政策实施中发生的行政案件,平衡好企业减负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通知》要求,要规范执行工作,依法保障复工复产。对因疫情引发的涉企业执行难、合同违约、企业债务、企业破产等案件,要更多地运用和解调解的办法实现双赢,研究更合理的执行方案,采取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最小的执行措施,为企业恢复生产、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同时,继续大力推进在线诉讼服务。积极推广网上开庭、网上听证、网上送达,开展远程视频接待,创新案件审判方式,在自愿前提下积极引导当事人远程办理诉讼业务,减少人员聚集接触,方便群众参与诉讼,维护人民生命健康权益。(于瑞荣钟雅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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