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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20亿出资被解除 康得新诉至山东高院 已立案审查

原标题:不服20亿出资被解除康得新诉至山东高院已立案审查

4月1日,康得新向山东高院申请再审,山东高院已立案审查。

新京报讯(记者肖玮李云琦)去年7月,位于山东省荣成市的碳纤维企业康得碳谷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康得碳谷”)提出《关于解除康得集团有限公司、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的议案》,上市公司康得新对康得碳谷的20亿实缴注册资本权益面临流失,而让市场不解的是,康得新大股东康得集团对该议案也投下了赞成票。

此后,围绕上述议案,康得新与康得碳谷及其股东荣成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下称“荣成市国资公司”)、康得集团展开了长期的诉讼。

今年4月1日,上市公司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康得 002450)披露公告称,康得新与荣成市国资公司、康得碳谷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案,康得新不服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鲁10民终2748号民事判决书,向山东高院申请再审,山东高院已立案审查。

根据康得新过往披露的公告显示,康得新、康得集团及荣成市国资公司于2017年承诺分别向康得碳谷认缴注册资本20亿元、100亿元和20亿元。最终,康得新、荣成市国资公司全部出资到位,而康得集团仅出资2亿元。

去年7月19日,康得碳谷召开临时股东会,会上85.71%的股权投票同意通过解除康得集团、康得新股东资格的议案,缘由是康得新创始人钟玉、康得集团、康得新通过康得集团及其关联方将全部出资予以抽逃。

由于当时康得碳谷分别由康得集团、荣成国资公司和康得新持股71.42%、14.29%和14.29%,这也意味着,85.71%的赞成票来自康得碳谷两大股东康得集团和荣成市国资公司。

此前,该案一审、二审,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下称“荣成市人民法院”)、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威海市中院”)相继判决康得新败诉,即康得碳谷于2019年7月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康得新认为,案件证据不能证明康得新抽逃20亿注册资金,公司也并未通过关联交易抽逃20亿出资。

去年12月1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将该案一审、二审判决书挂网披露,其中,荣成市人民法院认为案件焦点在于康得集团、康得新是否将缴付的22亿元出资全部抽逃,以及康得碳谷2019年7月19日做出的股东会决议程序是否合法。

判决书显示,2017年11月20日至2018年2月28日,康得碳谷在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及青岛银行威海荣成支行的账号资金被转出56笔,合计22.0995亿元,其中21.9000亿元款项被转至康得集团账户,1995万元被转至康得集团全资子公司康得世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

法院表示,康得碳谷与康得新均书面申请加入康得集团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签订的《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作为康得集团的成员单位,其资金均被实时归集至康得集团在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开设的银行账户中。康得新认为,该事实表明实际是康得碳谷自己一方的行为,配合了康得集团挪用资金。

康得新创始人、康得集团实控人钟玉已于去年12月16日因涉嫌犯罪被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而康得碳谷的剧情也曾在康得新上演。

去年7月5日,证监会向康得新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康得新大股东康得集团利用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签订的《现金管理服务协议》,分别于2014年至2018年非经营性占用康得新资金65.23亿元、58.37亿元、76.72亿元、171.50亿元和159.31亿元。

新京报记者梳理判决书内容发现,案中双方质证多次围绕钟玉签字文件真伪展开,这也成为了案件的关键,而在答辩过程中,康得新大股东康得集团基本处于“沉默”状态,多次显示“康得集团未作答辩”。

企查查显示,康得碳谷的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董监高、股东名单等工商信息已于去年12月9日变更。

其中,康得碳谷全称由“康得碳谷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荣成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钟玉变更为宋立志,注册资本由140亿元变更为25亿元,与此同时,钟玉、徐曙、王永生等7位董监高离职。

股东方面,康得集团和康得新从康得碳谷的股东名单中消失,荣成市国资公司则继续存在。荣成木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荣成木华”)取代康得新和康得集团进入股东名单。截至去年12月20日,企查查显示,荣成木华和荣成国资公司分别认缴注册资本15亿元和10亿元,持股60%和40%。

新京报记者肖玮李云琦编辑王进雨校对李项玲

记者联系邮箱:xiaowei@xjb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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