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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金融监管条例新动态! 吉林加快推动,北京征求建议

原标题:地方金融监管条例新动态!吉林加快推动,北京征求建议

​各地方金融监管条例,继山东、河北、四川、天津等4省市落地后,当前北京版纳入立法规划,而上海“草案”版已到二审阶段。条例制定的进展情况,吉林也披露了最新动态。

新京报讯(记者黄鑫宇)关于各地地方金融监管条例,再出新消息。3月25日,吉林金融监管局官方公号发消息称,近日为进一步加快推动吉林省地方金融立法工作,吉林金融监管局召开省金融监管立法工作座谈会,听取《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起草进展情况。据悉,吉林将围绕“强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立法目标,固化风险处置有益做法,倒排时序图表,确保立法出台。另据北京金融监管局披露,《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已纳入市人大立法规划,目前正在就本地区金融立法相关工作,公开征求建议。

据吉林金融监管局介绍,当天的座谈会主要强调了四方面内容:一是在中央确定的原则框架下,围绕“强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立法目标,着力解决部门执法缺乏有效手段、执法依据不足等问题。二是充分借鉴已出台立法省份经验,及时固化风险处置有益做法。三是积极与省法规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逐条找准立法参照依据;倒排时序图表,全力确保立法顺利出台。四是广泛听取多方意见,加快制定相应的行业监管细则。

参与当天座谈的人员包括,吉林金融监管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地市(州)金融管理部门负责人、吉林金融监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等。

13天前,北京金融监管局下发《关于就北京金融立法征求建议的通知》。通知显示,《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已纳入市人大立法规划。现就如何通过地方金融立法,更好地实现加强地方金融监管、规范地方金融组织行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征集时间为2020年3月12日至9月30日。

可以预见的是,进入2020年后将是各地方出台金融监管条例的密集期。但在此之前,山东、河北、四川、天津等4省市的地方金融监管条例,已由本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正式执行。《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目前的阶段则为3月18日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8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

新京报记者黄鑫宇编辑王进雨校对李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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