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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拟重新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原标题:哈市拟重新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加强区域应急联动,实现依法治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按照相关要求,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日前公布了《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预案”)。按照新预案,启动一级(红色)预警时,城市主城区(四环路以内区域)、呼兰、阿城、双城和各县(市)城区内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

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发布条件略有调整

与《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相比,2020年新修订的《预案》中,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根据污染发展情况,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不同点是,黄色预警和橙色预警的发布条件,略有调整。

(一)黄色预警

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二)橙色预警

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三)红色预警

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而《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规定:

1.三级(黄色)预警

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小时均值达到500将持续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连续两日6时至20时AQI均值大于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2.二级(橙色)预警

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72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小时均值达到500将持续16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3.一级(红色)预警

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大于3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将逐步实现对扩散条件预测天数翻倍

按照新修订的《预案》,哈市生态环境部门与市气象部门根据气象变化趋势,结合实时环境空气质量及本地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情况,对未来5天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进行预报,逐步实现对未来10天空气污染气象条件进行预测。

哈市生态环境部门与市气象部门运用环境监测和气象观测资料,做好大气污染过程的趋势分析和研判,同时加强与生态环境部、东北区域及省空气质量预报部门的联合会商,每日对未来空气质量进行预测预报,一旦达到预警级别,要形成《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报告表》,提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密会商频次,必要时请专家委员会参与会商。未发布预警信息,重污染天气已经出现时,要实时会商。

红色预警禁行范围扩大

启动一级(红色)预警时

禁行车辆类型增多

禁行区域扩大至各区县(市)城区内

按照新《预案》,当大气污染程度为一级(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防护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四环路以内区域)、呼兰、阿城、双城和各县(市)城区内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增加白天公交运力,并延长1小时夜间收车时间。

而按照《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规定,当大气污染程度为一级(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幼儿园和学校停止组织户外活动、减少上学时间或者放假。四环合围区域内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禁止柴油货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在四环合围区域内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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