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陈一新:特殊场所疫情防控绝不能有丝毫麻痹松懈!
3月6日,中央指导组副组长、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在武汉督导监狱、公安看守所、戒毒所、未成年犯管教所、养老院、福利院、精神病院等特殊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陈一新强调,当前武汉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武汉保卫战进入决战决胜新阶段,但武汉疫情防控任务依然艰巨繁重,特别是特殊场所疫情防控还潜藏风险。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疫情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特殊场所疫情防控的复杂性、特殊性、艰巨性,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厌战、不麻痹、不松劲,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实际行动上,做到封控管理再细化、医疗救治再优化、安全稳定再强化,尽快消除疫情新的增长点、爆发点,在大考中答出合格答卷。
截止3月5日,武汉市内监狱、公安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养老院、福利院、精神病院等特殊场所累计确诊1795人、疑似164人。陈一新分别听取了湖北省司法厅、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武汉市公安局、武汉市卫健委、武汉市民政局的专项汇报,他要求各有关单位加强疫情数据统计、救治隔离场所建设等薄弱环节工作,并推动解决监所警力紧张、民警个人防护保障、疑似患者隔离、精神专科医院专业医护力量不足等突出问题。陈一新指出,湖北省武汉市有关单位把特殊场所疫情防控作为近期重中之重来抓,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特别是武汉市女子监狱因管理失责,导致已确诊刑满释放人员黄某英离汉赴京,造成重大风险,迫切需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陈一新强调,加强特殊场所疫情防控是一场硬仗。要严格执行战时铁规铁纪,绝不能有丝毫麻痹和松懈。各有关单位要扛起主体责任,关键在领导,领导既要挂帅、又要出征,既要部署、更要抓落实。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做到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出了问题首先要追究一把手责任。军中无戏言,挥泪也要斩马谡。各有关部门领导要深入一线加强指导督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各项防控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
督导中,陈一新提出三点督导意见,长安君一一解读。
封控管理再细化
特殊场所不同于一般小区,封控管理举措必须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
——要严把进口关。严格执行24小时全封闭管理,对于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物资保障等必须进入特殊场所的人员,要提前做好流行病调查,严格核酸和体温检测,绝不允许带“毒”进入。对于办案提讯、律师会见、家属探视等活动,一律线上进行,坚决阻断一切传染途径。
——要严把内控关。对于监管场所执勤干警和其他特殊场所的工作人员,严格实行封闭备勤。对于特殊场所在押人员、养老人员、精神病患者,要一律佩戴口罩,每日体温检测、预服药物,全面如实上报数据。目前,武汉市有不少“零疫情”的特殊场所,要总结经验、严防死守,确保平稳渡过疫情。
——要严把出口关。所有在押人员释放前必须严格执行14天隔离观察,依法办理释放手续后,要协调有关部门一律安排在特定场所隔离至疫情结束。养老院、福利院、精神病院也要更加严格管理,最大限度防止疫情扩散。
医疗救治再优化
要坚持生命为重、救治为先,关口前移、分类处置,及时有效救治,确保特殊人群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要对接好定点医院。对患有较重基础性疾病、可能有生命危险的确诊、疑似病例,要第一时间送定点医院救治,防止轻症变重症。对确诊或疑似的老人、精神病人,一律按重症患者处置,送高水平的定点医院救治。已排除感染但患有其他较重疾病的老人、精神病人,也要及时送相关医院救治。
——要运用好方舱医院。目前,武汉市已建成4个监管场所方舱医院,有效缓解了轻症在押人员收治压力。要把已建好的方舱医院充分利用起来,确保应收尽收、应治尽治。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所需医疗资源、防护装备等纳入武汉市联防联控整体保障,协调更多医护人员进驻治疗,提高救治效率。
——要建设好集中隔离点。监管场所要加快建设单间板房隔离点,将在押发热人员、密切接触者全数转押隔离,做到应隔尽隔。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协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老人、精神病人集中隔离问题,彻底阻断交叉感染。
安全稳定再强化
战胜疫情,保持安全稳定是前提,尤其是监所要将安全稳定放在首位。要善于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凡事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抓紧抓好特殊场所安全稳定工作,努力做到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
——要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流程,集中力量、装备、资源,加强方舱医院、集中隔离点安全监管,严防发生脱逃、伤医、袭警等案事件。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要通过干部下沉、干警调配、上级支持等方式予配齐配强监管力量、服务力量。
——要加强心理疏导。密切关注确诊患者、疑似患者特别是老年患者的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疏导工作。还可引入心理医生,运用专业办法进行心理危机干预治疗。
——要加强舆论引导。加强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展示党委政府关心特殊场所疫情防控的政策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