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设立试点县(市、区)全面推动保护地整合优化
来源:省林业局
为加快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省林业局高度重视,积极设立一批试点县(市、区),以加快推进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目前,省林业局已批复宁波市奉化区、苍南县、磐安县、江山市、仙居县、景宁县、青田县7个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试点县(市、区),共涉及39处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总面积约1384平方公里,包含7处自然保护区、9处风景名胜区、13处森林公园、5处湿地公园、4处地质公园。要求各试点县(市、区)坚持保护优先、因地制宜、规范有序的原则,摸清家底、勘界定标、科学评估,提出整合优化方案,按照一个自然保护地一块牌子、一个机构的要求,对交叉重叠、相邻(相连)的自然保护地进行整合优化,合理设置自然保护地类型,划定保护地边界和功能分区,有效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并于2020年5月底前上报整合优化预案。
整合优化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多,试点县(市、区)作为典型区域,先行探索保护地整合优化过程中存在的管理机构、规划编制、资源权属、保护与发展矛盾等共性问题的解决方案,有利于提高工作有效性,全面带动全省其他地区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
(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