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十一场)举行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产生了大量的医疗废物。而医疗废物具有全空间传染、急性传染和潜伏传染等特点,一旦发生传染,危害非常大。那么我省如何切断通过医疗废弃物等病毒传播的途径,为公共卫生安全保驾护航?2月28日,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十一场)以在线发布的形式召开,聚焦我省如何严守医废处理这一防疫工作的“最后一环”。
医疗废物如何处置?
“如果把医疗废物比喻为‘一个病毒生命体’,它从出生到消亡大致可分成3个阶段。”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银昌具体解释道:
“院内出生阶段”。主要由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处置:一是分类、减量,将疫情医废与一般医废严格区分开。其次是分区暂存,并进行预消杀。再就是专袋、双层、密封包装。
“运输阶段”。主要由交通和公安部门负责处置:一是专用车辆密闭运输;二是2人以上押运、互控监督,运输途中视频录像、GPS定位,确保途中情况可追溯;三是进入处置企业时进行再次消杀,走专用通道。因为使用专车运输、专袋密封包装,因此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即便发生交通事故,也不会造成疫情医疗废物泄漏。
“消亡阶段”。主要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处置,这里有3个环节:第一个环节,走专门线路、在专门的区域采用专门方式科学处置。一种方式是高温高压长时蒸煮,在2个大气压、134℃的高温下蒸煮45分钟以上;第二种方式是高温焚烧,在800℃-850℃的高温下焚烧,确保病毒杀灭。第二个环节,对高温蒸煮后的医疗废物还要焚烧、无害化处理。对焚烧无害化处理后的飞灰,还要在专门区域,按规范要求进行填埋。企业处理过程中,由环保部门的人员专门监管,对经处理外排的大气和水,还要经过在线自动监测。第三个环节,是操作人员自身防护问题,包括医疗废物处置的企业人员、监管人员、运输人员,都按规定要求,穿防护服、戴防护镜,进行全方位防护。
“我省医废处置能力是能够满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的。”同时李银昌也表示,通过各部门紧密协作,四川做到了所有疫情医疗废物日产日清、即到即处,迄今没有发生二次污染。
医疗废水如何监管?
我省定点医院现在有很多医疗废水要排出,且在防控期间,百姓大量的消毒水可能也会对地表水带来一些影响。对这些废水的收集和处置跟平时有什么不一样?如何加强监管,防止交叉感染?
“与平时相比,我们在处置上有三个变化。”李银昌介绍道,第一个变化是在监测指标上,增加了余氯和生物毒性的监测。第二个变化是在监测频次上,对饮用水由原来的每月监测1次调整为每周3次以上;对疫情医疗废水,由原来随机抽测改为每日监测。第三个是在处置方式上,对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要求安装污水处理的在线监测装备,对余氯实施自动检测。对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的隔离点,要求建设应急收集设施,采取加氯、过氧乙酸等措施消毒杀菌,防止带病毒的废水进入污水管网。对无法进入污水管网的,用专用车辆转移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妥善处置。
“为防止二次污染,我省还加强了环境应急监测。”他介绍道,我省紧盯医疗机构、饮用水源地、生活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加强监测预警,避免粪口传播。实行日调度、日报告制度,统一调度全省212个定点医疗机构、182个污水处理厂、520个集中隔离点,确保医疗废水经单独设施处理消毒,再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同时,加强应急监测,对环境自动监测站实行24小时专人监控,对饮用水源地、定点医院、污水处理厂等实行加密监测、加指标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未见异常,重点监控的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水质安全无毒性。
废弃口罩如何处理?
省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贾德华介绍,早在1月25日,省住建厅就下发了紧急通知,迅速启动了全省废弃口罩收运处置。不仅设置了专用容器,为了最大限度减轻病毒传播风险,我省还强化废弃口罩单独收集转运,全省各地调配专人、专车,并配备专用防护设施,对废弃口罩实行单独收集、单独密闭运输,有效减少了中转环节。
除此之外,我省还加强了废弃口罩分类分区处置。在低风险地区,废弃口罩集中收集后,经过消毒杀菌等预处理后,通过垃圾焚烧厂进行高温焚烧处理。在中风险地区,确诊病例居住小区(楼栋)的废弃口罩一律按照医疗废物处置要求,实行无害化处置,而其他区域采用低风险地区废弃口罩的处置模式。在高风险地区,所有废弃口罩原则上按照医疗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处置。若当地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确实不足的,在卫生健康或生态环境部门指导下,严格进行消毒杀菌等预处理后,再通过高温焚烧处理。(记者赵子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