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原书记傅铁钢被开除党籍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通辽市委原书记傅铁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傅铁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为一己私利不惜违背党性原则,对抗组织审查;违规为其子安排工作,并默许吃空饷;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生活纪律,出境赌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调整晋升、企业经营、工程建设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滥用权力损公肥私。
傅铁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傅铁钢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傅铁钢简历
傅铁钢,男,汉族,1953年4月13日出生,黑龙江省讷河市人,大学学历,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0年12月至1974年5月黑龙江省莫力达瓦旗修造厂工人、车间主任、厂团支部书记
1974年5月至1977年3月黑龙江省莫力达瓦旗团委宣传部长、副书记
1977年3月至1980年2月黑龙江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0年2月至1980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莫力达瓦旗委组织部干事
1980年11月至1984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委组织部干事、干部科科长
1984年11月至1987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1987年9月至1990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
1990年9月至1993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委副书记
(1989年7月至1992年7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学习)
1993年11月至1997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委书记
(1996年10月至1998年4月吉林大学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研究生班进修)
1997年5月至1999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委委员、组织部长
1999年8月至2000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2000年3月至2000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委委员、组织部长
2000年6月至2002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委副书记、组织部长
2002年2月至2003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委副书记
2003年3月至2006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6年9月至2006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副书记
2006年10月至2007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
2007年3月至2010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0年5月至2011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书记
2011年2月至2013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巡视员
2013年5月至2016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工作(正厅级待遇)
2016年12月退休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