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市场规模和养殖规模的甲鱼、鳄鱼能吃吗?农业农村部回应
北京头条客户端消息,2月2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工作情况。
有记者提问称,日前出台的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决定中,并没有对禁食水生野生动物有规定,很多网民疑惑,比如有一定市场规模和养殖规模的甲鱼、鳄鱼这一类还能不能吃。刚才也提到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大家也关心它进展到哪一步了?农业部对此有什么安排?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韩旭表示,关于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禁食范围,全国人大法工委的负责同志已经在媒体上作了解读。
“关于养殖两栖爬行动物,目前我部正在和国家林草局协商,本着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保障人民健康安全,保障水产品供给安全的原则,调整完善相关的目录和配套规定,进一步明确禁食的范围。”
他说,在新的目录出台之前,对于已经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目录》或《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的物种,我们将通过文件的形式尽快予以明确。
关于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问题,他表示,规定哪些动物属于畜禽,而不是陆生的野生动物,哪些动物的遗传资源的保护利用、繁育、饲养、经营、运输等活动属于畜牧业生产。
“我们所指的畜禽主要是指人类为满足肉、蛋、乳、毛皮等需要,经过长期劳动驯化的各种动物。”
其和野生动物有很大区别,主要有四点:
一是经过长期人工饲养,并在生产中广泛地应用;
二是其表型和野生动物发生了本质变化,有稳定的人工选择经济性状;
三是已经形成稳定的疫病防控体系;
四是符合国际的惯例。
他说,从2006年以来,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了全国畜禽遗传资源的调查,现在已基本摸清了畜禽遗传资源的家底,编纂完成了《中国畜禽遗传资源志》,起草制定了《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目前正按照人大《决定》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尽快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责任编辑:郑亚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