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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加强春季农业生产工作通知

原标题: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加强春季农业生产工作通知

来源:河北省政府网站

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加强春季农业生产工作通知

加快恢复农业生产坚持既定任务目标不动摇

(记者郑建卫通讯员张宇)“目前我省农业生产总体形势平稳,农产品供应充足,完成全年农业生产目标具有一定基础。坚定全年既定任务目标不动摇,按照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以丰补歉的思路,加快恢复农业生产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年度任务。”这段表述,出自省农业农村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强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当前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入分区分级防控阶段,为全面推进农业生产提供了良好条件,要抓住时机、加大力度、全面推进,确保全省夏粮总产保持在280亿斤以上,一季度蔬菜产量达到420万吨、同比增长0.57%,生猪存栏1500万头、同比增长7.9%,肉类产量134万吨、同比增长2.9%,禽蛋产量100万吨、同比增长5.6%,牛奶产量110万吨、同比增长12.7%,水产品产量4.2万吨,为完成全年农业生产任务目标开好局、起好步。

菜单式服务保障春耕春播

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一线全面开展麦田苗情调查行动,分区分类型制定麦田春季管理技术方案。组织春耕春播服务队,做到有春耕春播任务村全覆盖,围绕春耕春管生产需要提供“菜单式”服务,用好国家和省级农技推广云平台,对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开展线上远程指导和服务,促进苗情转化升级。

强化与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作,及时打通乡村运输梗阻,确保春耕生产所需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等农资运输畅通。

发挥全省病虫监测网络作用,加强麦田等病虫草害监测,及时发布病虫预警信息。充分发挥植保专业服务组织优势,应用新型、大型植保机械提高麦田病虫草害除治效率和水平。严密跟踪南方省市草地贪夜蛾的发生动态,密切关注沙漠蝗发生动态,提前做好应急准备。

“抗疫情、解农困、促生产”解决农产品卖难

继续强化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解困求助电话应急值守,发挥经营主体微信群作用,确保第一时间受理求助。对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对共性问题会商研究政策解决方案,共同推动解决。

分层搭建务实有效的省、市、县三级的产销对接服务综合平台,强化“菜篮子”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价格监测预警,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大型电商、京津冀农产品信息平台等多种方式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拓展产销对接渠道。发挥农业农村部定点批发市场集散作用,组织商户积极对接农业生产主体,及时组织产品运销,缓解卖难压力。积极开辟网上团购、社区配送、专销直供等销售模式,建立稳定的产销对接关系,有效解决农产品卖难积压问题。

创新支持政策助力稳产保供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对已安排的农业发展资金进行调整,优先用于扶持加快恢复生产,加大“菜篮子”产品重点保供企业的支持力度,补助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省级安排4000万元资金用于乳企喷粉补贴,对乳制品企业生鲜乳收购量的10%,予以每吨500元补助。继续抓好生猪生产恢复发展,支持全省畜牧大县全力做好畜禽产品和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对项目县及辐射区域内能繁母猪按每头年使用4份精液进行补贴,每份精液补贴10元;对符合条件的种猪场和年出栏500-5000头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短期贴息,贴息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

积极推进我省金融科技支农平台“冀农兴”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在贷款、担保、保险等方面出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政策,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发金融支农新产品和创新服务措施,为有效保证“菜篮子”产品供给、稳定市场价格提供金融支持。协调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展期或续贷。

发挥6330万元省级农业信贷担保风险补偿金作用,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增信,协调金融机构按照8-10倍放大贷款规模,撬动金融资本新增担保贷款优先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农业精品示范区基地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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