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革除滥食野味陋习提供及时有力法治保障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一决定,为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提供了及时有力的法治保障。
疫情发生以来,滥食野生动物这个突出问题及其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的重大隐患,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有数据表明,78%的人类新发传染病与野生动物有关。从SARS、MERS、埃博拉,再到新冠肺炎,都是直接或间接的野生动物疫源性疾病。“野味产业”规模庞大、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仍在一些地方存在,不仅会带来健康隐患,也对公共卫生安全造成巨大风险。面对滥食野味的陋习,再也不能无动于衷了。加强法治约束、对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来一场革命,刻不容缓。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这个决定,既及时又必要。这是因为,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重在野生动物的保护,禁食范围有限,存在着制度短板和漏洞,但全面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需要一个过程。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一个专门决定,能够聚焦滥食野生动物的突出问题,在相关法律修改之前,先及时明确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为打赢疫情阻击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供有力的立法保障。
决定一共八条,篇幅不长,但指向明确,“全面”与“从严”贯穿始终。决定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础上,以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为导向,扩大法律调整范围,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明确,对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对本决定增加的违法行为,“参照适用现行法律有关规定处罚”,释放出更加严格管理和严厉打击的强烈信号。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各地各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查处违反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确保法律的刚性约束。
以法治精神推动移风易俗,又通过移风易俗让法律深入人心,这是良性互动。滥食野味的陋习,积弊已久,革除绝非一朝一夕,不单是一个法律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转变旧有观念。每个人都应遵守法律规定,自觉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从内心深处敬畏自然、尊重生命,实现人和自然的和谐共生、和平共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兰琳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