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九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原支队长张晓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日前,九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原支队长张晓林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张晓林违反政治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违反群众纪律,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下属单位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张晓林还涉嫌其他违法犯罪。
张晓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弱化,法纪观念淡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九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九江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晓林开除党籍处分;由九江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张晓林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张晓林简历
张晓林,男,1962年5月出生,汉族,江西武宁人,研究生文化,1979年10月参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5年1月,任彭泽县委常委、公安局长;
2009年7月,任共青城开放开发区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共青城公安分局局长;
2010年8月,任共青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共青城公安分局局长、共青城开放开发区党委委员(正县级);
2015年9月,任九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正县级)。
日前,九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原支队长张晓林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张晓林违反政治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违反群众纪律,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下属单位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张晓林还涉嫌其他违法犯罪。
张晓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弱化,法纪观念淡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九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九江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晓林开除党籍处分;由九江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张晓林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张晓林简历
张晓林,男,1962年5月出生,汉族,江西武宁人,研究生文化,1979年10月参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5年1月,任彭泽县委常委、公安局长;
2009年7月,任共青城开放开发区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共青城公安分局局长;
2010年8月,任共青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共青城公安分局局长、共青城开放开发区党委委员(正县级);
2015年9月,任九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正县级)。
日前,九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原支队长张晓林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张晓林违反政治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违反群众纪律,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下属单位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张晓林还涉嫌其他违法犯罪。
张晓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弱化,法纪观念淡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九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九江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晓林开除党籍处分;由九江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张晓林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张晓林简历
张晓林,男,1962年5月出生,汉族,江西武宁人,研究生文化,1979年10月参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5年1月,任彭泽县委常委、公安局长;
2009年7月,任共青城开放开发区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共青城公安分局局长;
2010年8月,任共青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共青城公安分局局长、共青城开放开发区党委委员(正县级);
2015年9月,任九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正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