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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制度之治提供法治保障

原标题:为制度之治提供法治保障

来源:重庆市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

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地处西北内陆的宁夏银川新水桥村,一个4500人的村庄。曾经,为了致富增收,村里探索成立宁夏新水桥实业有限公司。但由于村委会没有法人地位,企业发展一度陷入困境。

随着民法总则应时而生,其中设立的“特别法人”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委会法人资格,一举破解发展之困,实现了集体资产的盘活。

几千里外的深圳,改革开放最前沿。

在特区成立37周年之际,一部《深圳经济特区质量条例》出台,这是全国首部宏观层面的质量促进法规。因改革而生、因开放而强,也因有了制度保障,深圳得以进一步创新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凝聚着党治国理政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的社会主义法治,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

回应民生关切,立法工作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展开;多层次适应经济发展需求,一批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落地施行;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一批涉及国家核心利益的法律正式颁布……“我国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夯实了制度基础。”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说。

既有法,更要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各级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能否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明明有户口簿、低保证,却被要求开具家庭关系、低收入证明;办理离婚需要提交自己是正常人的证明……“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曾是群众和企业办事中的烦心问题。

为此,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对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梳理,逐项提出取消或保留的建议。

以“减证”促“简政”。各地方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上积极探索、主动作为,使得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

在国家博物馆内,收藏了100多枚红色公章:资产评估机构审批、设立认证咨询机构审批、水利工作开工审批……每一枚都曾是一道通往市场的关卡,如今已成为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中的一件件文物。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付诸实施,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大步前进。仅在党的十八大后五年间,国务院部门就累计取消行政审批事项600多项,设置的职业资格削减70%以上。

让群众体会到当家作主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因被拖欠工资,在北京一家建筑工地工作的张其明来到通州区人民法院打官司,只花了很短时间就成功立案。

这得益于全国法院已经全面实施的立案登记制改革。改“立案审查”为“立案登记”,增添了人民对公平正义的信心。

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一处海拔3000多米的草场。这里是一起承包经营权权属纠纷的强制执行现场。在县法院、乡党委政府、村“两委”的共同努力下,72岁的执行申请人费奶奶终于拿回了属于自己的700多亩草场。

“判决下来后,我还是拿不到判给我的草场,当时愁得慌,现在终于解决了。”费奶奶一脸激动。

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既要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又要抓紧制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深入推进不断变化的。“立案难”存在时,人民希望及时便捷立案;立案登记制改革后,人民又希望纠纷能尽早化解、利益能尽快兑现。

如今,依法行政成为政府的鲜明印记,依法执政成为领导干部的基本遵循,尊法守法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

早在几年前,由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就给领导干部压实了沉甸甸的责任。

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拉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高压线”,修改行政诉讼法改变“告官不见官”的尴尬局面……全面依法治国使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

“以前拿不准的案子,可以报给庭领导,现在只能自己做决定,而且对办案质量要终身负责。”重庆一名法官感慨地说,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以来,深感自己的责任更大了,一份裁判文书常常自己要审核多次才放心签发。

“请按规定来。”这句话成了执法过程中最常说的一句话。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让干部体会到“依法办事”带来的便利、高效和尊重,让群众体会到当家作主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成为普遍共识

今年2月15日,山西省翼城县第二部疫情防控普法剧《特殊时期》正式开拍。这是该县继《病毒携带者》后,结合当前形势创作的第二部普法短剧。制片人李森华说,第一部普法剧播出后,普法效果非常好,受到各界一致称赞。

采本土故事、用本土演员、在本土拍摄、重本土传播,把普法宣传由枯燥说教变为生动演绎,群众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宣讲。法治宣传,鲜活地走进群众生活。

如今的翼城,各种刑事、治安、民事纠纷案发率大大下降。

翼城是中国普法的一个缩影。不断创新形式,坚持不懈推进全民普法工作,各地举措不一,但围绕的关键词都是“精准”“深度”,其目的都是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营造干部群众信法、崇法、遵法、护法的法治环境。

在广西梧州万秀区,每当夜幕降临或是节假日,在富民街道办事处富安社区的“法治书屋”内,总会坐满学习法律知识的群众。50多平方米的书屋,一排排书橱内分门别类地码放着一摞摞图书,图书柜里摆放几千册图书,室内拥有智能电视、投影仪。如今,辖区内学校、社区村屯等,都设立“法治书屋”,打通普法宣教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在重庆市南岸区,政府部门唱“独角戏”的普法变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大普法格局,以社区为主导、居民为主体,探索并深化出了一条“131”院落自治模式。社区管理从“被动式”向“参与式”转变,小区自治从“无人管事”向“人人管事”转变,社区氛围日趋和谐,党群关系融合升华,真正彰显了“法治的力量”。

在基层组织普法宣传教育,建立起以法治为基础的生活方式,让法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的生活,让法治思想根植民众内心,让民众习惯用法律进行自我约束、自我管制。2019年以来,河南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目标,着力实施“百千万”工程,法律讲座火热开讲、普法文艺汇演精彩纷呈、法律咨询活动全面铺开……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取得显著成效。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逐步成为全社会普遍共识。

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早在几年前,《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已经明确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当前,领导干部学法热情高涨。政府常务会前学法已经在许多地方成为“必修课”。各地各部门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中,无一例外地把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列为重中之重。

在宁夏,举办全区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专题研讨班,让干部思想得到启发,视野得到拓宽,不断提升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近年来,宁夏各级法院主动延伸工作职能,为推进行政执法水平整体提升、共同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出谋划策。通过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代表旁听庭审。同时,加大庭审公开覆盖面,庭审直播工作常态化。

“读百个案例不如亲历一次有价值的庭审。公开庭审将法治理念蕴含在案件中,更易让人接受。”“观摩法院庭审是一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不仅提高了机关党员干部的法律素养,更使大家对法院审判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定能依法履行职责。”领导干部纷纷表示。

抓住“牛鼻子”,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如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已经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早就成为了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一度“门庭冷落”的政府法制部门忙起来了。在四川省宜宾市政府法制办,现在1年干的工作比过去20年都多。在江苏省海门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成了“红人”,该市明确规定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必须听取法制办意见并存档。

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离不开一支尊法懂法守法的干部队伍。通过加强学习,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成为硬要求、硬约束。

“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用法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逐步实现国家治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美好愿景,也是法治中国的不懈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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