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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保障市政公用物资运输

原标题: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保障市政公用物资运输

来源:省建设厅

因疫情防控需要,春节期间高速和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等各级公路管控,温州市64家城镇燃气企业的气源内运和洞头小门岛石化基地的气源外运受阻,市区4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生产药剂内运和干化污泥外运也受阻,全市城镇燃气供应和污水处置运行纷纷告急,即将影响市民生活燃气平稳供应,影响城镇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从2月1日(正月初八)开始及时报告、努力沟通、积极协调,报请该市防控办审核同意,并经公安、卫生部门对车辆和人员审查,终于为各急需的城镇燃气、污水和污泥处置企业申办了浙江省和温州市的疫情防控车辆通行证。截至2月9日,总共办理通行证198个。城镇燃气企业共办理《浙江省疫情防控车辆通行证》40个、《温州市疫情防控车辆通行证》110个,其中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槽罐车79辆、危险品货车48辆、巡检抢修车23辆;污水污泥处置企业共办理《浙江省疫情防控车辆通行证》28个、《温州市疫情防控车辆通行证》20个,其中污水药剂运输槽罐车24辆、危险品货车10辆、污泥运输及其他车14辆。目前,全市燃气供应、污水(污泥)处理物资已基本满足要求。

另外,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协调属地防控办,以燃气主管部门名义开具了167份辖区内瓶装燃气中转配送和管道燃气巡检抢修车辆通行证件或证明,确保燃气供应和应急抢修车辆通行。

后续,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实时掌握动态,继续做好污水处理、自来水生产等药剂、污泥运输车辆及桥隧、路灯、供水供气管线巡检抢修车辆等城市基础运行和民生供应的通行保障,维护好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平稳、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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