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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特”“急”调配资金战“疫”

原标题:省财政厅“特”“急”调配资金战“疫”

来源:省财政厅

出台保障政策,做好资金调度,保障物资采购,疫情发生以来,省财政厅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及时筹措拨付资金。截至2月1日14时,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共向有疫情防控任务的单位,拨付疫情防控资金9.98亿元,其中:省本级0.67亿元,各市9.31亿元。

决胜大战,粮草先行。为了全力战“疫”,省财政厅及时成立了由厅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的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政策资金保障组,压实责任、明确分工。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坚守岗位、靠前指挥。

近段时期以来,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深入,许多具体问题,亟需解答。如确诊患者以及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支付?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有哪些临时性工作补助?各医疗卫生机构所需的防护、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所需经费如何安排?感染疾病死亡的,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及补助办法是什么?

为此,按照财政部等中央部委文件要求,省财政迅速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等部门,以政策文件的形式,联合下发多项通知,同时转发了上级部门的政策文件,明确了工作办法、内容,强调了省市各自分担的责任,使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与此同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使我省疫情防控的经费保障和资金调度工作,更为扎实。疫情发生后,省财政厅要求各地财政部门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并在第一时间建立了全省疫情防控资金调度和财政系统内人员安全情况日报告制度。要求各市制定疫情防控的库款保障应急预案,以将疫情防控资金拨付放在优先保障位置,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目前,全省各地均未发生库款调度困难问题。

为确保相关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的及时供应,根据相关法规,1月23日,省财政厅开启了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采购绿色通道,印发文件,规定凡采购疫情防控相关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采购部门可按照紧急采购方式自行组织采购,无需执行政府采购流程。据此政策,1月31日,省商务厅接到预拨的3251万元,自行组织采购,紧急购进医用标准化防护服、护目镜、口罩等医疗防护用品,用于防控关键环节。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强化资金统筹及时拨付等举措,同时进一步确保资金向一线倾斜、向基层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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