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隔离病毒,不是隔绝返程人员“回家”的权利
病毒必须隔离,但人心不能疏离,权利不能隔绝。
春节返程潮已到来,部分返程人员回住所地时遇到了难题——有些城镇和社区近日发出通知,劝阻外地人员返程和租户入住,有的还采取了“封社区”举动,导致他们回到了驻地却进不了屋子。对此,民政部方面日前做了回应,称“防控严格落实,病毒必须隔离,但人心不能疏离”,村和社区可以采取更加符合现实情况的措施,不宜搞一刀切。
眼下,“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成了很多地方疫情防控的双线作业任务。而返程返工“双返”的出现,必然给防疫带来挑战。正因如此,1月29日,中央层面明确,要进行错峰疏导,指导有关单位允许来自疫情高发地区人员、非紧迫工作岗位人员适当延期返程。很多地方也采取了对应的预案跟举措,如要求返程人员主动上报信息、自觉居家隔离、监测健康状况等。
在此背景下,有些村跟社区为了防止疫情输入,采取劝阻租户入住等举措,出发点可以理解。对有些地方来说,疫情扩散期与外来人口集中返程期“两期叠加”,本也要求村和社区等基层治理单元将防疫“发条”拧得更紧,将末端防控工作做得更实,不能有半点懈怠或马虎。
但防止疫情输入,也得依法而为,严格将防控手段框定在法治轨道内,尊重返程人员的合法权益,不能像部分农村随意“封路”那样,以“村民自治”或“多数业主意愿”的名义,擅自禁止租户进村或“封社区”。
这些防租户如防“毒”的极端化做法,既是对既有防疫措施的“末梢加码”,也是侵犯个体的法定权利——从法律角度讲,返程人员确有配合登记、监测、隔离的义务,却没有配合“被赶”的义务;社区或村庄管理者无权将正常租住者拒之门外,损害他们受到法律保障的“租房权益”。
正如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说的,“外地返程人员会不断增加,他们回到工作驻地,也是为了尽快投入工作,有的可能是为了尽早投身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中去,为打赢防疫阻击战做贡献”,“双返模式”开启,是社会渐次恢复常态、实现防疫与民众工作生活秩序“兼容”的必然,也是保障很多抗疫防护物资“不断供”的内在要求。将这些返程人员动辄拒之门外,反倒会走向抗疫的“反面”。他们回“家”不得、在外游荡,没法自我隔离,对防疫更为不利。
隔离病毒,不是要隔断返程人员的权利实现。对村跟社区来说,完全可以在保障基本权利、尊重法律要求的基础上,更妥善地实现闭环式网格化管理,如对在外地的租户返程日期与身体状况提前摸底,可协商暂缓返回,对已返回的该登记监测隔离就登记监测隔离,实现出入测温,对疑似症状人员纳入重点关心序列,加强监督监测。
本质上,防疫的“非常时期”要求与生活正常化诉求,存在潜在的冲突。返程人员要积极配合防疫各项要求,基层也要拿捏好分寸,不能被疫情冲毁了基础秩序。而把握平衡的关键尺度,就在于是否对表了法治要求,是否保障了应有的权利。防疫的确会带来不便,但也要将不便控制在法定范围内与权利畛域中,确保科学防疫、依法防疫。
防疫要尊重法治与权利的要求,不只是针对某些村子与社区对返程人员的“歧视性排斥”,更是对防疫举措的普适性要求。
连日来,有些不在湖北的湖北人在外无法办理酒店入住;在湖北的外地人回乡被禁止进村;这两天媒体还曝出三亚要求航空公司拒收湖北籍旅客——即便中国民航局要求各航空公司不能拒绝通过健康检测的武汉旅客登机……这些都是以过度防控挤压个人正当权利,将很多人推向“左右为难”的两难境地,也用过度紧张影响了有些正常社会秩序。
说到底,防疫是对社会治理的大考,也是对法治思维与权利保障意识的检测。尤其是返程大潮已来之际,人口流入流出会带来属地管控责任的“再转移”,有些地方防疫责任会加重,基层承压之下有可能采取过度防控举措。但不管初衷怎么好,都得恪守法治要求、尊重权利。
病毒必须隔离,但人心不能疏离,权利不能隔绝。防疫归防疫,不能把返程人员“防”得回不了“家”,不能把法治思维与权利保障意识给“防”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