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库伦旗:打好“组合拳”下好“先手棋”全面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
库伦旗纪委监委坚持监督与惩治并重、排查与化解同步、约束与激励并举,打好综合施治“组合拳”,下好“先手棋”积极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基层政治生态。
打好政治监督组合拳,把好干部政治关。坚持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重点针对党组织“一把手”,将政治监督纳入年度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点,派出7个督导组,对年度民主生活会和中央扶贫领域专项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全过程进行监督,并严格督促问题整改到位。严把党员干部廉政意见回复关,提出不宜任用及评先评优意见172人次。在嘎查村“两委”换届“回头看”中对22名不符合条件的当选村干部进行了清理。盯紧重要时间节点,节假日前以下发文件、明察暗访和典型案例通报等方式强化干部纪律作风转变,2019年,查处并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3件6人。
打好“三务”公开监督拳,增强群众获得感。督促各级党组织做实“三务”公开工作,通过“传统公开栏+微信群+公开平台”模式,对镇村两级重大项目安排、资金管理使用、民生服务等信息全部做到了公开、透明。在日常监控“三务”公开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对内容是否全面、相关档案资料是否健全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26个旗直部门单位未按时更新数据问题进行全旗通报,确保基层“三务”公开工作有效推进。2019年共受理涉及基层“三务公开”问题线索3件,同比下降73%,切实提升群众知晓率支持率满意率。
打好化解矛盾纠纷拳,增强群众幸福感。2019年,结合“上访变下访”活动,旗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带案件下访、轮流接访等方式,与举报反映人积极沟通对接,了解反映的具体问题,带领问题线索核查组进村入户,现场研究解决,办结的信访件及时反馈,正面回应信访人诉求。充分发挥派驻“探头”作用。梳理出旗直24个重点部门脱贫攻坚责任清单101条,组成5个督导组,对各重点单位和各苏木乡镇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巡视整改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截至目前,旗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共接访 20次,旗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案化解信访件问题线索37件,目前已办结29件。
打好惩治“微腐败”震慑拳,增强群众安全感。强化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联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扩大问题线索来源,制定《旗纪委监委机关旗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移送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办法(试行)》。2019年,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8件,立案审查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组织处理7人,通报曝光3批次15人。受理民生领域问题线索47件,立案审查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组织处理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受理扫黑除恶问题线索124件,初核了结58件,立案审查3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人,组织处理11人,其中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组织处理4人。
打好“清风干部”评定拳,增强干部廉洁度。2019年“清风干部”评定工作从评定原则、参评范围、评定标准、评定程序、结果运用和舆论宣传等内容全面提档升级,重新制定出台《关于全旗开展“清风干部”评定工作的实施方案》,全旗共评定出符合“清风干部”标准人员4363名,其中标杆“清风干部”163人,合格率达到了97.28%。为强化“清风干部”评定结果运用,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合制定《“清风干部”评选提拔使用制度》,明确把“清风干部”评定工作与干部选拔任用和评优评选相结合。通过“清风干部”评定,有效激发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廉洁从政的内生动力,为全面营造干部清正、政治清明的良好社会风气提供了有力保障。(库伦旗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