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顿喝掉16万茅台的董事长,开除党籍
针对“国企晚宴豪饮16万元茅台”一事,深圳市光明区纪委监委通报最新处理结果,对光明建发集团12名责任人给予相应党纪政务等处分——
给予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国玖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给予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翁良树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给予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朱伟强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给予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伟祝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给予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穆圣庭、郑建民、刘铁军、陈冠群、麦锦太5人党内警告处分、周堂(非党员)政务警告处分,
给予该集团第二党支部书记、人力资源部部长聂庚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责令所有违规参加公款吃喝和住宿的人员退缴相关费用。
通报指出,经查,2020年1月4日,光明建发集团借年终述职会之机违规组织公款大吃大喝,食用高档菜肴,饮用高档酒水,安排高标准住宿,挥霍浪费公款。该集团党委及其班子成员,违反政治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班子成员及有关人员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顶风违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张国玖图源:光明建发集团官网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1月13日,光明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免去光明建发集团董事长张国玖职务,对相关责任人一查到底,后续调查结果将及时通报。光明区将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力度,对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
据悉,光明建发集团是经光明区委区政府批准,于2017年1月24日成立的区属最大的国有企业。公司内设14个职能部门、全资企业17家,参、控股企业8家,代管企业1家(富明安),公司现有总资产104.85亿元,员工总人数近800人。
此前,深圳都市频道《第一现场》栏目报道了光明建发集团存在违规吃喝情况:将年终述职会变成奢华酒宴,一晚喝掉16万元1.3升装茅台酒,企业负责人声称“喝的是高兴的酒、快乐的酒”。
1月4日,光明建发集团在龙华区某五星级酒店举办年终述职会,会后直接将会场变成宴会厅,80多名参会人员大吃大喝,并在酒店留宿。
深圳市纪委监委暗访组发现,光明建发集团共安排了11桌每桌5000元的中式宴会套餐,其中不乏海参、象拔蚌、洋参石斛炖鲍鱼汤等名贵海鲜。
当晚7点26分,晚宴正式开始。光明建发集团负责人张某首先致辞称:“我们喝的是高兴的酒、快乐的酒”。
为避人耳目,所有白酒都在宴会厅角落一间隐蔽的房间倒好之后再端上桌。当晚所用白酒并非普通的500毫升装茅台,而是市价约8000元的1.3升装茅台酒。主办方专门安排的员工和酒店工作人员多人把守分酒的房间,寸步不离房门,外人不得入内。
暗访组发现,在房间内的地面上,摆放了5个空酒箱,另外有几瓶已经喝完的茅台酒空酒瓶摆在旁边。
经暗访组现场粗略计算,按照一箱4瓶统计,这些茅台酒总价在16万元左右。
本来半天的会议,不仅安排吃喝,主办方还为与会人员安排了住宿,一共订了58间大床房、26间双人房、5间高级套房。这些房间一晚的价格从900余元到3000余元不等。
不仅如此,光明建发集团在该酒店各种活动费用,均未直接支付给酒店,而是由一家旅行社来代为支付。原因很简单——方便走账,旅行社可以开其他名目的发票。
深圳市纪委监委指出,光明建发集团一次年终述职会竟如此奢侈,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吃大喝,还违反财务制度,企图利用旅行社的“幌子”在应对检查和审计上摆起了“障眼法”。在纠治“四风”高压态势之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之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影响极坏。
19日,新华社发表评论称,从中纪委近期通报10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到近日深圳一国企年会喝掉16万元的茅台酒,都让我们深刻认识到,根除“四风”问题任务仍然艰巨。
评论指出,刚刚结束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实现从“不敢”“不能”到“不想”的跨越,要靠对初心使命的朝乾夕惕,要靠对纪律红线的高度敬畏,要靠对“四风”问题的常抓不懈,要靠对“关键少数”的紧盯不放,要靠对日常监督的严格落实,要靠对典型案例的严惩不贷。
评论强调,管住了那张公款吃喝的嘴,才有可能立起来清正廉洁的好口碑。
责任编辑:范斯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