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精品案例助推精准履职
“获得全省‘十大精品案件’的有:下塞湖矮围问责案,申报单位:省纪委监委第十审查调查室……”1月20日,湖南纪检监察系统“十大精品案件”评选结果出炉。
“这些案件,个个都有影响,件件都是模板,政治监督意义、纪法惩治效果都得到了充分体现,也彰显了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时代精神。”在表彰会上,一名与会人员仔细翻阅案件汇编后说。
记者看到,在汇编材料首页,就是被媒体称为湖南省“史上最严”环保问责的下塞湖矮围问题案件经验材料,该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成为省纪委监委扛起政治监督的代表案件。
“涉案人员多,情况复杂,你们是怎么做到精准问责的?”还未落座,就有人对承办该案的省纪委监委第十审查调查室主任丁芬请教。
“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有什么问题,就承担什么责任。”丁芬介绍,该案中,面对涉黑私营业主夏顺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省直有关部门和案发地市县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态度不坚决,甚至有收受贿赂、滥用职权、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丁芬说,当时,调查组对25个单位的62名国家公职人员进行问责,依据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11名国家公职人员立案审查调查,进行深挖彻查。同时依据“三个区分开来”,根据履职尽责情况,将曾分管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的省水利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张振全排除在问责名单之外,这都体现了精准问责的精神要求。
除了省本级,市级也评选出了“十大精品案件”。
“湘乡市翻江镇中山村主任刘淑英案是唯一入选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这有什么特别之处?”面对大家的疑问,湘潭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胡卫兵说,“这个‘小案子’发挥了案件本身最大的纪法效果。”
他介绍,刘淑英是湘乡市监委成立后首例采取留置措施的对象,对当时各县市区办理留置案提供了借鉴意义。该案还促使了潭市镇党委副书记王强投案自首,这也是该市监委成立后,首个投案自首的党员干部。该案中,从一个村干部被查,连续揪出12名涉嫌腐败问题的党员干部,在全市产生了极大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