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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七星区法院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

原标题:桂林市七星区法院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

“在过年前领到了国家司法救助金,真的是雪中送炭,我们今年可以过个好年了。”2020年1月10日,七星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彦平、七星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曾小平为17名困难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168408.8元,17名困难申请人拿到国家司法救助金后连声感谢。

桂林市七星区法院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

许晴原系桂林市标准件厂职工,因该企业2013年7月份企业改制,被安置在桂林五洲深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公司)上班,但五洲公司并未实际安排原告许晴工作岗位,只是每月发放生活费960元。 2014年7月,五洲公司停发了许晴每月960元的生活费,这时许晴发现用人单位也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无奈之下,许晴向七星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迅速到用人单位办公场所进行调查,调查发现原办公楼早已人去楼空,而生产使用的厂房也是租赁他人的。在公安部门的协助下,执行法院对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王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但经过多方调查,证实用人单位因经营不善停产多年。案件无财产可供执行,判决确定的权益无法兑现,许晴生活陷入困难。

执行干警向许晴所在的社区了解到,许晴在下岗后因肢体残疾一直找不到工作,社区现安排其在爱心驿站当志愿服务员,每个月对其发放志愿者补贴750元,生活十分困难。执行法院依职权告知许晴可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并开通绿色通道,快通过立案、审查、资金申请等程序,在过年前将救助金8130.8元发放到许晴账户。

法院的司法救助工作得到了七星区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七星区委将司法救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区政法委在资金使用上向法院倾斜,对困难申请人“应救当救”。为确保将司法救助金送到生活陷入急迫困难的群众中,政法委副书记王建新亲自到救助申请人炉某位于灵川县青狮谭镇新江村委的家中核实情况。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以人民为中心,在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保障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七星法院在区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做好司法领域最大的“民生工程”。2019年全年共为19名困难申请人发放国家司法金199368.8元。因救助申请人获得救助已化解的案件,对尚未执行到位的债权加大执行力度,将执行回款回笼到救助金账户滚动使用。经过干警的努力,2017年救助炉某的20000元司法救助金已执行回来,该款将回到司法救助资金,用于对其他困难申请人的救助,成为桂林市第一例实现司法救助金良性循环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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