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原标题: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规定,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定于2020年2月11日至13日在海口市海南国际会展中心举行。

建议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海口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海口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批准海口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2019年海口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海口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2020年市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

八、审议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议案以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相关阅读:
市民游客争相体验“未来感” 引进用好外国人才 助力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