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男子假意代售纪念钞实则私下售卖获利被批捕
正义网厦门12月31日电(通讯员高锦娜)冒充公司工作人员身份,虚构可以高价代售纪念钞的事实,通过签署虚构的委托拍卖合同,获取被害人信任,继而骗得纪念钞,然后断绝联系。近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吴某。
小伙子吴某在厦门某收藏品公司工作,在接待客户过程中,得知陈奶奶手中有一些建国五十周年的纪念钞打算出售。吴某想将这些纪念钞骗过来自己“独吞”,便答应代其出售。吴某上网搜索拍卖价格后报价陈奶奶,陈奶奶对价格满意后便同意其代为出售。
6月17日,吴某到陈奶奶家中,谎称要将这七十张建国五十周年纪念钞拿到北京去拍卖,随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委托拍卖合同”,让其填写相关信息、捺手印。“合同”签订好之后,吴某对陈奶奶说等这些纪念钞拍卖出去后再将钱给她,然后就将这些纪念钞及发票都拿走了。
隔天,吴某就将这七十张纪念钞以1.96万元的价格就地全部卖掉。之后为了防止陈奶奶找到自己,吴某也从公司离职了。
一周后,陈奶奶联系不到吴某,便到其公司找他,才知道其已离职,随后便报警。经鉴定,陈奶奶被骗的纪念钞共价值人民币2.38万元。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吴某携带的“合同”,是其私自打印,上面没有任何公司的印章,而“合同”上所谓的公司总监的名字,也是吴某虚构的。因此“合同”仅是一个道具,未实质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而仅是侵犯了他人财产权利,故认定吴某涉嫌诈骗罪予以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