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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不断完善老年民生保障制度 60岁以上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居全国前列

原标题:我省不断完善老年民生保障制度 60岁以上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居全国前列

近几年,我省不断完善老年民生保障制度,从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四个方面让老年人获得更多实惠,特别是60岁以上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居全国前列,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这是12月23日,记者从省政府召开的省老龄委全体(扩大)会议上获悉的。

●基本养老方面: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约261万,60岁至64岁、65岁至69岁、70岁及以上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分别达到175元、180元、185元,居全国前列。

●基本医疗方面:全省医保参保人数554.09万,参保率达99.77%。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统一提高到858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大病保险起付线由5000元降低到3000元。不断扩大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与30个省份开通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业务。

●社会救助方面:稳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镇达到每人每月580元、农村每人每年4300元,并对老年人增发分类施保金。建立特困供养制度,供养标准确定为城市低保标准的1.5倍。有效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

●社会福利方面:健全7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制度,达到每人每月110元至180元,32.37万名老人受益。全面推进居家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工作,投保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达30.34万人。实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每年发放扶助金8000元、伤残家庭6000元。(贾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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