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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培勇:当前减税降费实质与过去相比已有较大变化

原标题:高培勇:当前减税降费实质与过去相比已有较大变化

新京报讯(记者潘亦纯)12月15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学部委员高培勇在“2019中国税法论坛暨第八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上发表观点称,今年是减税大年,回顾今年以来的减税降费,和过去反复经历的减税降费运行模式相比,变化非常大。

高培勇称,举凡讲减税,无外乎给谁减、减什么、怎样减三个问题。首先,给谁减?过去讨论减税问题的时候,给谁减是没有区分的,给个人减也行,给企业减也可,因为那时候减税的目的是聚焦于扩大社会总需求。给个人减税,可以增加个人的消费需求,给企业减税也会增加企业的投资需求,不管是哪方面的需求,最终都会汇总到社会总需求的扩大上。“但今年以来,从政府工作报告到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经济形势提出减税降费问题时,一直强调要给企业减、给实体经济减,这是因为今年减税目标聚焦的是降成本,也有扩需求方面的考虑,但更重要的是降成本,这是一个不同于以往的地方。”

高培勇进一步表示,其次,减什么?过去我们基于扩大需求目的而减税之时,减税的税种对象是所得税,但今年减税的重点并非是企业所得税,而是增值税,这也是一个很大的变化。第三,用什么方法减?过去经历的减税,主要用政策性调整办法,短期性的、周期性的政策是为应对周期性的经济波动,熨平经济周期而实行的减税。但今年对于增值税的减税,是用制度变革性的办法去减税,这也是大的变化。

记者潘亦纯编辑孙勇校对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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