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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兴:检察监督实质化解20余起行政争议

原标题:浙江长兴:检察监督实质化解20余起行政争议

正义网讯(记者范跃红通讯员何明远)“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当然要撤回复议申请……”近日,在浙江省长兴县检察院参与的一起行政复议调处案后,申请人章某夫妇爽快地在调解协议上签下了名字。

今年7月,长兴县某街道办事处作出拆除章某住宅围墙和阳光房的具体行政行为。章某以强制拆除违反法定程序及妻子在阻挠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为由,先后两次到信访部门反映情况。8月22日,章某夫妇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这一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提出相应的行政赔偿。

10月21日,长兴县检察院受邀调处该案。在听取案情介绍后,办案检察官提出,此案矛盾纠纷具有典型性、矛盾冲突大、举证及责任认定难的特点,通过调取案卷材料、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判例、实地现场查看、听取复议机关和当事人意见,认为该案具有调解的可能和必要,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行政复议阶段,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做到案结事了。

该案中强制拆除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违法?违法建筑能否申请行政赔偿?阻挠强制拆除过程中受到的人身损害又该如何处置?围绕这些矛盾焦点,检察官在调查核实后,主动开展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检察官认为,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前应当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履行公告、催告程序,作出书面的强制执行决定后才能实施。街道办事处强拆过程中未依照上述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应当确认违法。

据此,长兴县检察院向该街道办事处发出检察建议,促进依法纠正。同时,该院认为,当事人申请要求赔偿损失的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检察官多次邀请当地村委会负责人和律师上门向章某夫妇释法说理。最终,在该院和县司法局的积极调解下,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当场向章某夫妇道歉并答应给予一定的补偿,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二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并表示息诉罢访。

据介绍,今年4月,该院联合县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实施办法》,通过建立健全沟通协作、信息共享以及监督检查等机制,推进行政检察工作。至今,该院已实质化解20余起行政争议,得到多方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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