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田县建设局多举措深入推进县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发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青田县建设局深入推进县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完善的督查考核管理机制,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区、示范小区建设。2019年,在49个小区、294个企事业单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完成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55%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增长量控制在1%以下、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1个(爱丽斯特小区)、省级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清运商业街1个(新大街)和生活小区1个(高湾小区二期)的创建。
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示范街道建设工作,不断扩大覆盖范围,实施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切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扎实开展。注重发挥市场作用,采取政府和市场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
全部门协同形成合力。制定本系统、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分别承担垃圾分类相关的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各司其职,相互协同,齐抓共管,确保按期按质完成任务。
充分发挥社区作用。发挥居委会、社区党员干部和志愿者的作用,积极与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等协调对接,协同推进社区生活垃圾分类。街道和社区设立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负责本单位、小区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监督、服务和统计等工作,并通过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抓好学校学生教育。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并与课堂教学内容有机结合,鼓励将垃圾分类应知应会知识纳入有关学科考试内容,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三大平台,开展学校、家庭、社区实践活动,树立垃圾分类绿色理念,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性互动局面,促进一代人良好文明习惯的养成。
推进公共机构实施强制分类。形成党政机关带头、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并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扩大到其他公共机构,车站、机场、码头、文体场馆、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结合文明单位创建等活动,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加快分类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焚烧处理的比率。建设建筑(装潢)垃圾、大件垃圾处理厂或暂存点,统筹各类垃圾协同处理;不断完善垃圾中转设施,对现有生活垃圾收集点、转运站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可回收物和各类其他垃圾分类收集、计量、中转等功能;
认真贯彻分类规范标准。按照要求,规范配置生活垃圾分类容器,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容器标识颜色。严格对照《规程》,实施有害垃圾单独投放、餐厨垃圾分开收集和可回收物应收尽收。配备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餐厨垃圾和定时分类收集等收运方式,杜绝垃圾先分后混。
持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紧紧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案例,引导广大群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作用,编制垃圾分类手册、宣传折页,采取宣传栏、海报、文艺演出、宣教节目和微信微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持续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活垃圾分类现场咨询、专题宣传等主题实践活动。(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稿编辑朱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