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夫妇俩租赁多处房屋进行群租强抢租客和房东财物被诉
正义网上海12月3日电(通讯员苏双丽)租下房屋后违背合同群租当“二房东”,被识破后又对租客和房东采用辱骂、恐吓以及滋扰、纠缠等“软暴力”手段,霸占或者强行索要财物。近日,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郑侠、李梅提起公诉。
2018年3月初,文君经中介介绍,将自己闲置在本市静安区一套120平米的房屋以每月租金7800元租借给李梅供其一家三口居住,双方约定不群租,不破坏房屋结构。然而,十天后文君就接到了物业的群租投诉电话,她到现场一看,气不打一处来,原本温馨整洁的客厅被隔断分割出两间房,连厨房也被隔出一小间来,房内私接的电表就挂在空调管道上,卫生间内还有不少蟑螂尸体,各种安全、卫生隐患深深地刺痛着文君的心,她立马以对方违约为由要求解除合同,然而李梅的丈夫郑侠却不依不饶,说搬离可以但要文君赔偿他几万元装修费。
这是什么道理?自己违约反倒要对方承担责任,如此倒打一耙的还真没见过。义愤填膺的文君当日就报了警,岂料对方根本就没放在眼里,不解约也不搬离,还扬言如搬动家具,后果自负……文君不得已于同年4月3日起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恢复原状、支付违约金等。期间,相关部门按规定于2018年3月底、5月底和7月初三次对该群租房进行整治,每次刚整治完郑侠夫妇就立马恢复群租,并多次打电话给房东勒索赔偿房屋装修费用。同年6月下旬,因房屋严重漏水影响楼下邻居,租赁双方约谈时,郑侠带了4至5个人,当着物业的面拽下文君丈夫的口罩,并以人身安全相威胁。8月24日,静安区法院一审判决合同自2018年4月10日起解除,文君收到的7800元不用返还,李梅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将房屋清空并交还文君,自2018年4月11日起李梅每日按260元向文君缴纳房屋使用费。12月20日,经执行法官和律师多次联系,郑侠夫妇才搬离所有家具,将房屋归还,但实际产生的房屋使用费6.5万余元并未支付,隔断也没拆除。
12月27日,执行庭法官将文君的代理律师、郑侠、李梅一起叫至法院谈话,郑侠依旧十分嚣张,先侮辱、谩骂对方律师,后用手机拍摄了律师的人像视频和照片,并扬言要找人打他,李梅则在旁帮腔,整个过程持续了一个多小时。2019年1月22日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责令郑侠夫妇赔偿文君房屋使用费6.5万余元。
经查,遭遇上述类似“软暴力”的远不止文君一人。从2016年底至2019年5月案发,郑侠伙同妻子李梅,以“自住”为幌子租下房屋,随后肆意违约,破坏房屋结构,进行隔断后予以群租,后郑侠单独或多次纠集李梅、郑峰(另案处理)采用辱骂、恐吓以及滋扰、纠缠等“软暴力”手段向文君等8名房东索要、霸占“装修费”“损失费”等共计人民币17万余元,其中多人是因不堪其扰,心存恐惧而被迫接受调解或直接给钱以求太平。
郑侠对房东态度如此恶劣,对房客也不客气。2016年7月13日,他将房屋租给小袁,合同期一年,后时间未到他就让对方提前搬离,并以断水断电相威胁,小袁被迫搬离后郑侠又开始玩失联,霸占小袁2300元押金不还。小袁无奈起诉至法院,后因联系不上郑侠被迫撤诉,钱也打水漂了。小袁只是众多租客中的冰山一角,郑侠夫妇采用此类“软暴力”恶意霸占12名房客租金、押金共计5万余元。
今年5月20日,文君报案而案发。5月30日,郑侠夫妇被抓到案。据了解,郑侠夫妇盘踞静安某区域多年,长期做二房东搞群租,被众邻居投诉很多次,居委会也曾多次整治过,但他不仅屡教不改,而且愈发猖狂,被整治后会到居委会拍桌子、踢凳子,扬言“认识你家”“我在这带混的,小心点”等威胁居委会干部。
在本案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因怕麻烦选择忍气吞声的被害人不少,为还社会一个安定祥和、风清气正的大环境,在审查起诉阶段,该院追加了多名被害人,并积极推进追赃挽损工作,不断与辩护人沟通,推动促成了郑侠夫妇对被害人的赔偿工作。(文中人物均为化名)